江蘇泗洪:58座散葬烈士墓實現就地保護
本報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孫永上 陳穎)近日,江蘇省泗洪縣檢察院檢察官再次來到當地的梅花鎮,看到修整過的杜保嶺烈士墓莊嚴肅穆,他們感到十分欣慰。據悉,該烈士墓是今年7月該院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聯合開展的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專項行動中,排查、修整的58座烈士墓之一。
泗洪縣在抗戰時期為淮北蘇皖邊區抗日民主根據地,有3000多名烈士長眠于此。其中大多數集中安葬在烈士陵園,但也有一些像杜保嶺烈士一樣,犧牲后就地安葬,形成了零散的烈士墓。據該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掌握的情況,散葬烈士墓主要集中在泗洪縣梅花鎮,有34座。
今年7月初,泗洪縣檢察院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聯合開展了全縣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專項行動,對散葬烈士墓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通過尋訪烈士后人、查找資料、實地調研,泗洪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的工作人員共排查出58座散葬烈士墓,比原先掌握的34戶多了20多座。經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核實,58座散葬烈士墓的烈士身份信息均屬實。
然而,檢察官在排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散葬烈士墓缺乏日常管護,有些未立碑刻文,甚至被雜草淹沒。是集中到烈士陵園由專人負責修繕保護,還是就地清理環境、修繕墓碑呢?
《烈士安葬辦法》規定,對未在烈士陵園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區安葬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并征得烈士遺屬同意,遷入烈士陵園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區。于是,檢察官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的工作人員開始挨家挨戶征求烈士遺屬意見。最終,58戶烈士遺屬都選擇了就地保護。
隨后,在檢察官的見證下,烈士遺屬、村委會、退役軍人事務局三方共同簽訂了就地保護協議書,一起負責后續看管維護。
為督促協議落到實處,泗洪縣檢察院還向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和相關鄉鎮政府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對58座散葬烈士墓進行修整,相關鄉鎮政府督促烈士遺屬、村委會工作人員履行就地保護協議中規定的責任。
清理雜草、加固磚石、重新書寫碑文……半個多月后,檢察官對這些散葬烈士墓進行回訪,確認58座烈士墓已全部完成基礎修繕,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也制定了相應的定期管護檢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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