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寧國府商人的經營形態(上)
董家魁
第570期
寧國商人是指明清時期安徽寧國府籍的商人團體。明清寧國府下轄寧國、宣城、涇縣、旌德、南陵、太平六縣。因寧國府歷史上系古宣州地,故寧國商人又被稱為宣州商人。寧國商人是明代中后期在皖南地區出現的一支商幫,它是在人地矛盾尖銳、謀生觀念轉變、徽州商幫影響等背景下興起的,并與當時國內知名的徽商、晉商等大商幫共同活躍于明清商業界。本文擬對清代寧國商人的經營形態加以探討。
一、廣建會館,結為商幫紐帶
會館亦稱公所,在清代較為盛行,一般以同鄉或同業為基礎在京都或大商埠設立機構,主要以館址房屋供同鄉寄寓或同業聚會。它是客籍人在異鄉的一種群眾性組織。正如清代涇縣人朱珔在《小萬卷齋文稿》中所言:“凡商旅輻輳之所,往往謀構,統名為會館,所以敦鄉誼,齊物價,平息爭端,制良善。”[1]卷18清代,寧國商人為了營造有利的商業經營環境,不僅在本府地區,也在外省經商之地,廣建會館,以結為商幫紐帶。
(一)寧國商人在本府所建會館
清代,寧國地區有很多的人是在本府經商的,所以在本地建立了很多的會館或公所。《宣城古今》中記載了“宣城的會館”情況:宣城自漢晉以后,已具城市商業規模,至明清尤為興旺。因此,四方貨物,匯集于茲,商賈輻輳,乃有同鄉會及會館設立,也可想見當年寧國府宣城的商業發達之概況。《宣州文史資料》中也記載了“宣城的會館”情況:清朝,全國絕大部分縣以上的城市,都有客籍人設在居住地的會館,這就是同鄉會組織。宣城的這些會館,與工商界是有密切關系的。因為各個會館主要的集資對象,是他們同籍中的工商界人士。會館的合法名稱是:某地方旅宣同鄉會。如涇縣旅宣同鄉會同籍人大多為布商;徽州同鄉會同籍人大多從事典當、錢莊、醬坊等。同鄉會的工作,是維護同鄉的正當權益和舉辦公益事業。幫助有困難的過路老鄉,解決食宿和路費問題,調解同鄉間的矛盾和爭議,與官府交涉為同鄉排憂解難。
寧國縣的本地會館,據《涇縣鄉鎮史話》記載:在寧國縣的河瀝溪鎮設有“涇縣會館”,從前涇縣人在寧國經商的范圍很大,影響很大。涇縣在寧國的生意人不少,還成立了涇縣會館,為旅寧老鄉接濟錢糧,幫困扶貧,對缺衣少食的老鄉進行救濟,還做一些施舍棺木之類的善事。會館會討論一些生意上的事,是涇縣旅住寧國老鄉的民間組織。南陵縣在清代有“南陵都門會館”,前萬歷間邑中先達所創置,其規模遠大,為同里后起者,計久長也。后來得其人稽核,約計逐年修葺外,可存錢二三十緡,數年積之漸足,商修堂屋矣。《南陵縣文史資料》記載了“南陵的會館”情況,主要有涇太會館、旌德會館和后來的涇縣會館。其中涇太公所(會館)最為突出,有如下記載:本邑人過去常講“無涇不成市,無徽不成幫”,系指自古以來涇縣和徽州人善于經商,妻子在家從事農業生產,丈夫經年累月在外埠經商。自明清以來,旅居在南陵經營京廣洋貨業、布匹綢緞業、山貨雜貨業、黃煙業、典當業、估衣業、茶莊等行業的涇縣、太平兩邑同鄉,因感到身居異地,往往遭受歧視和欺壓,為了維護同鄉在南陵能正常從事工商活動,取得合理合法的待遇,乃由涇、太兩幫殷實富賈、士紳、高等朝奉等上層人士,發起組織聚會場所,在縣城內大成坊西街,建立涇太公所,并推選同鄉中德高望重者主持之。
(二)寧國商人在外地所建會館
明中后期至清代,寧國府籍人由于各種因素的促使,紛紛外出經商。他們在外地建立了很多的會館,結為商幫紐帶,以推動商業上的互助和發展。據同治四年的一則碑刻記載:“籍隸安徽寧國府,向來貿易蘇省者,于乾隆初年,在閶門南城下,設立公所宣州會館。嘉慶間,涇、旌、太各縣分設公所輔之。……咸豐十年,突遭兵燹,郡人流寓,苦無公所,緣舊址未便修改,茲查吳會各鎮市業煙者,向在胥門外十一都十圖地方,建立太平庵,為煙業公所,各行復業較多。公同議勸,首先倡捐。契買閶門內吳殿直巷陶姓坐北朝南房屋一所,為宣州會館。”[2]383這則資料反映了清代涇縣、旌德和太平三縣商人,不僅在江蘇地區經商,還在當地先是建立后又合力修復“宣州會館”的事跡。
具體來看,涇縣人在外地創建了一些會館。如清代人吳嶺,在京師創修涇邑會館。《北平涇縣會館錄》在“老館緣起”中說,“會館之設,所以敦聚義而聯情好也。”嘉慶二十四年,由邑人胡承珙撰、馬肇勛書的“涇縣新館記”載:“今之會館,則皆各州縣人之自為營置,夫惟其自為營置,則其興若廢必視其人文之盛衰,與其鄉人士之好義與否。方今海宇承平,都門首善之地,萬國輻輳,會館之增設日繁,而如吾涇以一邑之力,捐費至萬余金,館舍至數所,百有余間,可不謂盛歟!”[3]卷1涇縣人在江南也建立了自己的會館。如在湖州,康熙年間,涇縣絹商朱、明、洪、鄭、汪五姓及旌德縣劉姓共建絹業公館。雍正時,各地絹商又建新公館。嘉道年間,涇縣人在湖州府歸安縣雙林鎮開設加工絲綢的皂坊,專制綾絹,運銷江寧、徽、寧等處,人數頗眾,營業極盛,來自涇縣的工匠興盛時也多達數百人,涇縣人共建有涇縣會館。在南京,《金陵涇邑會館錄》有“序”曰:“金陵固東南一大都會也,上下江之商旅湊焉,紳士聚焉,故凡州邑之隸籍于茲省者,莫不建有館舍,以為會聚之所。所以聯鄉情而議公事,非虛設也。吾涇去金陵不遠,游其地者或服賈,或應試,或分發以待銓,歲不乏人。”嘉慶二十一年,邑人趙良澍所撰“序”曰:“建會館于兩江省垣,吾涇人之貿易其地者首創。”此會館錄在“大概章程”中有言:“涇縣業商者眾,近而馬頭、弋江、西河、灣沚、蕪湖、大通,遠而江寧、安慶等處,各有涇縣會館公所。”[4]這些會館資料大致反映了涇縣商人在外地的商業活動和會館建設情況。
旌德人在外地經商時也建有很多會館。如在福建之浦城、安徽之廬江、蕪湖等地貿易時,皆“倡建會館”。旌德商人在江西玉山縣所建會館是很典型的。清代福建、安徽、浙江商人在玉山都建有會館,如安徽商人在三里街建有徽州公所,旌德縣布商還另外建有旌德會館,原稱旌德公所。道光三年知縣武次韶所撰《旌德公所碑記》記載了會館的創建,該碑記言:“玉山為江浙門戶,又當水陸之沖,四方之客云集,閩人最多,皖江次之。旌德為皖大邑,富商大賈挾重資而來貿遷有無,踵相接趾相連也。茍無地以處之,其何以連鄉情,息行李,供困乏哉。歲戊寅,旌人于社稷壇側購隙地一區,結屋兩楹……顏額曰旌德公所。”[5]清代,作為在外商旅的同籍社團,旌德會館、同鄉會散布各省。可以想見旌德商人在外地所建會館之多、經商地域之廣。
太平縣在外地經商的人眾多,并多行義舉,也創建了很多會館,此處不再贅述。以上敘述了寧國商人在本地和外地建立的諸多會館情況,反映了會館具有商幫紐帶作用。
二、聯合徽商,謀求共同發展
清代,全國各地涌現了很多的大小商幫,時有“十大商幫”之美稱。寧國商幫應是后起的商幫,要想在當時激烈的商業競爭中取得發展,并占有一席之地,“寧商除了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結伙成幫,獨力經營外,還通常與當時最有實力的徽商聯結成幫,形成徽寧商幫。”[6]因此,寧國商人在其發展過程中,往往與徽商聯合外出經營,以謀求共同發展。
首先,共同外出經營。徽寧商人經常是共同外出經營的。相似的惡劣地理環境,迫使徽寧二府之人外出經商謀生,尋求共同發展之道。史料所載“隸皖者郡,夾江跨淮,迤原而包山,江以南土率瘠,宣歙尤多商”[2]381,反映的就是當時客觀情況。又如位于安徽桐城縣南的棕陽鎮,瀕臨長江,“為桐城首鎮,魚蝦蕃衍,罛罶相望,舟船來往,百貨俱集,民多以貿易為業,徽寧商賈最多”[7]卷1。道光十二年的《徽寧會館碑記》稱:“吳江縣治南六十里,曰盛澤鎮。凡江、浙兩省之以蠶織為業者,俱萃于是。商賈輻輳,雖彈丸地,而繁華過他郡邑。皖省徽州、寧國二郡之人,服賈于外者,所在多有,而盛鎮尤匯集之處也。”[2]446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和遇到困難時,通常會互相支持和幫助。如太平縣人崔葆楨,“商于滬,好讀書,尤關心時事,為滬上徽寧同鄉所推重。凡關同鄉公益及地方慈善,無不熱情提倡。”[8]《人物類》胡錦翰,“嘗在漢口鎮勸捐,周恤徽寧避難諸人。”[9]補遺1
其次,共建同鄉會館。徽寧商人在外地經商時的聯合與合作,更清楚地表現在他們共建同鄉會館,以為商業上的經營提供保障。如“徽寧思恭堂”,就是由徽寧兩府商人為出外經商的同鄉人棲停棺柩,設立義冢,掩埋棺骨而捐資興建的。據“上海徽寧思恭堂記”載:“宣、歙多山,犖確而少田,商賈于外者什七八。童而出,或白首而不得返,或中歲萎折,殮無資,殯無所,或無以歸葬,暴露于野。蓋仁人君子所為傷心,而況同鄉井者乎!滬邑瀕海,五方貿易所聚,宣、歙人尤多。乾隆中,好義者置屋大南門外,備暫殯,此思恭堂所托始也。”[10]232-233乾隆十九年,徽州、寧國兩府紳商捐資暨茶捐置買民田建思恭堂。嘉慶十四年,徽州府六縣和寧國府旌德縣的商人在吳江縣盛澤鎮共建會館,即史料所載“徽寧會館,兩郡七邑所建也,起于嘉慶十四年間……”[11]355。
二府商人共建會館,認為是理所當然,并出于自愿。他們自稱:“徽寧兩郡,本屬同省,今又同邑經營。古云,四海之內,皆為兄弟,何況毗連鄰郡耶。眾勤易舉,合成徽寧會館,誰曰不宜。”[2]449寧國商人在外經商,視徽商為同鄉同幫之人,將自己與徽商融為一體,這不僅提高了寧國商人在商界的競爭力和影響力,也有利于寧國商人在商業中的更好發展。另外,《徽寧思恭堂征信錄》中也記載了徽寧商人協同經商、捐資建堂,共同解決困難等事例。如道光十六年的“告示”說:據徽寧思恭堂董事職員葉承修、胡炳初等呈稱,“職等籍隸徽寧,來治貿易……”道光十七年的“告示”說:“得徽州、寧國兩郡客商因念同鄉之在上海貿易故歿者,棺木每多暴露,于二十五保十三圖內捐置田畝,建立思恭堂,以為暫時寄棺之所,并設義冢于旁。”會館不僅起到“敘桑梓、聯鄉情”的商幫紐帶作用,也具有特定的經濟功能,有助于為更好的商業發展作保障。
制作:童達清
Hash:da04aa55a5d319d203fdfe79922fd3b8b91a889c
聲明:此文由 宣城歷史文化研究 分享發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 kefu@www.51kouy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