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校藝考改革方案出爐:注重文化成績 強調德藝雙馨
紅網時刻2月16日訊(記者 潘錦)想參加高校藝考的同學注意啦,隨著日前《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正式印發,今年的湖南高校藝考有了不少新變化。
2月15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印發《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的通知,以進一步健全以統一高考為基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明晰定位:培養德藝雙馨的高質量藝術人才
《方案》要求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高校應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準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培養具有扎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堅持組織開展藝術類省級學科競賽、技能競賽,引導和鼓勵學生提升綜合素質,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藝術人才。
《方案》要求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核查結果、高校招生政策執行情況、教育教學及專業技能抽查、畢業設計抽查等情況,嚴格控制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超過上年度招生規模。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藝術類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同時,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
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湖南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高校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考試。
《方案》指出,從2023年起,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一步優化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科類設置,對現行10個統考類別進行相應調整和完善。湖南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已覆蓋的藝術類招生專業,鼓勵來湘招生高校直接采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
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同意需在省統考成績合格生源中組織校考。
其中,省屬高校如需到外省組織校考,須報省教育廳審核,并按照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具體要求組織考試。鼓勵來湘招生高校采取線上考試、提交作品等方式進行考核。有關省外高校如需來湘組織現場校考,須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并嚴格按照我省有關要求制訂現場校考方案,提前向省教育廳報備,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組織校考工作。
組織現場校考高校要通過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2024年起,省屬高校不再跨省到外省設置校考考點,不接受省外高校來我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考評分離:擴大省外校外考評人員比例
《方案》指出,從2022年起,進一步完善藝術類專業考評人員信息庫,逐步實現與外省和高校共建共享,擴大考評人員遴選范圍。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逐步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擴大省外校外人員比例,力爭2024年達到一半以上。
探索逐步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評人員和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或承諾書,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各考點領導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考點組織實施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須向考點所在學校報備,并全程實行回避。
高校領導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校校考的,須向學校報備并在校內公示,相關領導干部要全程回避。加強對涉及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教育培訓機構及培訓活動的清理整頓,嚴禁考點學校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是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格執行違規考評人員“黑名單”制度,對于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考評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與高校考試招生工作。
《方案》指出,加強考試組織規范管理,加強考點設施設備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試過程實行實時、全程、無死角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及評委工作情況。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替考或攜帶手機等實施作弊。嚴把考試組織關,同一科類考試設多個考場的,要嚴格落實考前現場抽簽形成考評人員、考生和面試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機制,嚴防考試舞弊。
從2023年起,逐步推動有關藝術科類統考采取“考評分離”方式進行考試。嚴禁考點學校為各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嚴禁考點學校參與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活動和教學指導活動。
招生錄取: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方案》指出,從2024年起,改革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方式,歷史類、物理類計劃實行統一編排、統一劃線,對于平行組中不區分首選科目的高校(專業),其報考考生統一排序錄取;進一步改革完善藝術類錄取政策,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來湘招生時,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方案》指出,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確定平行組藝術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類、美術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曲表演)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攝影攝像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經教育部批準同意組織校考的高校,對于極少數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
嚴格破格錄取程序,來湘招生高校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報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后予以錄取,并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
本《方案》自2022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教育部如有新的規定,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來源:紅網
作者:潘錦
編輯: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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