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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黨史研究︱一九四〇年至一九四二年的國共貨幣斗爭

        全面抗戰爆發前,中共已經積累了比較豐富的貨幣發行經驗。全面抗戰爆發后,中共領導下的人民武裝進入敵后,開辟抗日民主根據地。為鞏固根據地并支援前線戰爭,各地都致力于“銀行的建設和發行抗日根據地貨幣,組織好對日偽貨幣和國民黨貨幣的貨幣斗爭”。1938年3月20日,為緩解前線財政壓力,中共在晉察冀根據地成立晉察冀銀行并發行“邊區法幣”(晉察冀邊幣)。及至1940年底,各敵后抗日根據地已通過發行邊幣、發放貸款與投資生產等方式,全面開展金融工作。在國共合作的大背景下,這一時期中共在貨幣發行方面比較注意避免挑戰法幣地位,各根據地的法定流通貨幣仍然是法幣。

        相比敵后各抗日根據地,中共中央所在地——陜甘寧邊區在國共貨幣斗爭之初表現得更為克制。這里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原因。作為全國抗日根據地的總后方,陜甘寧邊區政情、軍情相對穩定,因此只是適量發行輔幣即小面額的“光華商店代價券”(光華券),用以調節根據地的貨幣流通與商品貿易。由于一舉一動都在國民黨視野之中,陜甘寧邊區不主動發行本位幣,應有不愿刺激國民黨的考慮。

        光華券

        陜甘寧邊區的正常運作,在相當程度上依賴國民黨政府撥發的軍餉。據國民黨統計,紅軍完成改編后,國民黨政府每月撥發給八路軍的軍餉包括“經常費”30萬元、“戰務費”20萬元、“輔助費”5萬元、“醫藥補助費”1萬元,另外還有“米津及兵站補助費”7萬元,每月經費總計法幣63萬元。自1939年8月起,每月加發“兵站臨時補助費”2.5萬元。自1940年1月起,每月增發“米津”4.5萬元。也就是說,在停發經費前,國民黨政府撥發給八路軍的各種費用為每月70萬元法幣。

        這一數字在陜甘寧邊區的統計中亦有體現。據邊區財政廳報告,1940年度,邊區共收到撥款約1053.9萬元,占該年度邊區總收入的73.5%。在此前的1939年度,撥款占邊區歲入的比重更是高達89.7%。解放戰爭時期,西北財經辦事處也針對抗戰時期陜甘寧邊區的財政情況提供過類似數據:

        按:“‘外援’占財政收入比例”一項中的三個數字系筆者根據前兩項計算得出,與史料所列數據不盡一致。

        上述幾組數字雖然略有出入,但仍集中反映出以軍餉為核心的“外援”在陜甘寧邊區的歲入中占據著核心地位,直到1940年仍然如此。針對邊區過分依賴“外援”的情況,在1940年9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任弼時建議邊區發行貨幣300萬元至500萬元。與會者一致認為,各根據地的中心問題是經濟,整個經濟工作要實行“全部自給原則”。但是,相關提議并未馬上付諸實施。這或許是因為中共中央對于國民黨是否有意激化兩黨矛盾,以及激化矛盾所帶來的后果,尚未作出特別清晰的判斷。

        11月19日,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軍政部軍需署人員面告第十八集團軍駐西安辦事處副處長李華,奉軍政部部長何應欽命令,“從本日起,停發給十八集團軍經費,即十月份欠發的二十萬元也一律停發”。國民黨為打壓中共,擅自停發八路軍軍餉,這對抗日根據地的發展影響很大,必須盡速加以應對。增加財政收入并縮減不必要的財政支出,是解決財政問題的主要辦法。但對于當時的陜甘寧邊區來說,開源與節流之路似乎都不暢通。

        財政收入方面,根據1938年11月國民黨對陜甘寧邊區所作的調查,除軍餉外,邊區收入主要來源于鹽稅。據國民黨估計,邊區每月鹽稅在3萬元左右。陜甘寧邊區的統計數據與國民黨的調查基本吻合。在1941年以前,鹽稅占邊區工商稅收六成以上,其中1937年度占100%。此外,邊區為扶植區域內商業發展,只對牲畜、煙酒和迷信品等少量物資征收貨物稅,并未征收營業稅等其他稅種。

        對于“外援”的依賴使得陜甘寧邊區在建立初期對稅收工作重視不夠。直到1940年,邊區仍未建立獨立的稅務總局;各種稅則、稅制沒有統一標準,各地稅務局都能自立章程;稅率也很低,如貨物出境稅只有5%,過境稅更是低至2%。因此,稅收占邊區總收入的比重與“外援”相差甚遠。1939年,稅收只占邊區總歲入的7.42%,1940年也只提高到13.7%。

        抗戰進入相持階段后,延安逐漸成為中國人民心中的“圣地”。大量愛國青年涌入延安學習,形成一大批脫產人員,需要中共安排衣食住行。因此,不光開源,陜甘寧邊區的經費節流同樣不易完成。據國民黨調查,陜甘寧邊區需支付各級政府的“行政費”“臨時費”“建設費”,以及“教育費”、后方留守部隊的軍餉等。其中以向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陜北公學及魯迅藝術學院撥發的“教育費”占比最高。

        邊區的統計與國民黨的情報是吻合的。1940年11月《陜甘寧邊區財政概況》顯示,占據邊區財政支出最主要的部分是“軍事費”“行政費”“教育費”,然后是“民政費”。“糧食費”亦是一個占比較高的財政支出項目,而且是“按脫離生產的人員多少而分配的”。

        作為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所在地,陜甘寧邊區承擔著供養投奔延安的進步青年和大量中央機關工作人員的職責。邊區脫產人員1938年為1.6萬人,1940年末增加到6.5萬人。進步青年即便完成學業、分配工作,基本也都是進入黨政軍機關,仍需財政供養。負責財政工作的李富春曾表示,陜甘寧財政工作的出發點是“保障6萬人需要”,“如離開此中心是不可的”。而當時陜甘寧邊區的人口只有約134.2萬人,也就是說,每22個人就要供養1名脫產人員。可見,大量脫產人員需要供給,是陜甘寧邊區遭遇財政困難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是經費主要來源或被掐斷或不敷支出,另一方面是大量脫產人員造成的財政包袱,陜甘寧邊區必須走上自給自足、自力更生的道路。停發軍餉僅四天后,中共陜甘寧邊區中央局發出《對財政經濟政策的指示》,提出把開展經濟建設上升為邊區的中心工作之一。不過,大生產運動需要有充分的計劃與準備,遠水難解近渴,急迫的財政缺口不可能即刻從大生產中得到填補。面對如此難題,最直接的應對方案就是增發貨幣。

        如前所述,不同于其他邊區,陜甘寧邊區一向在邊幣發行上有所保留,始終將法幣作為流通貨幣,只是從1938年6月開始發行了小面額的光華券,“作為法幣的輔幣而流通”,初期發行量并不大。時至1940年末,巨大的財政壓力使中共中央不得不調整光華券發行政策。于是,光華商店開始并逐步加快發行“七角五分”大面額光華券,希望它能行使主幣職能。光華券在1940年11月的發行量超過當年前10個月發行量的總和,12月的發行量又遠超11月的發行量。如此快速增加的發行量,從側面反映了當時陜甘寧邊區所面臨的財政困難。

        皖南事變爆發后,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清楚地意識到:“我們三個月來的讓步態度……給了蔣以向我進攻的機會,這種態度應立即結束,轉到尖銳對立與堅決斗爭的立場。”“只有不怕決裂,才能打退國民黨的進攻。”中共中央在金融戰線上的第一個決策,就是停止法幣在陜甘寧邊區的流通。1941年1月30日,邊區政府發布《關于停止法幣行使的布告》,明確宣布:“凡藏有法幣的,須經邊區銀行總分行或光華商店總分店兌換邊區票幣行使。”2月15日,邊區政府又發布通知,重申停用法幣的目的是實行經濟自給,使人民免受法幣狂跌的損失,同時避免法幣外流,使日方套取外匯。邊區政府將停用法幣作為政治上抵制國民黨頑固派之手段,著力凸顯這一政策的重要性與嚴肅性。

        為進一步打破國民黨的封鎖,中共領導的各敵后抗日根據地也紛紛由“保護法幣”轉為“禁用法幣”。例如,晉冀魯豫根據地于1941年7月5日修訂公布《保護法幣暫行條例》和《保護與兌換法幣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冀南鈔”為該根據地本位幣,同時要求攜帶法幣10元以上的出境者,根據法幣數量的多少,到相應的指定機關辦理“證明文件”。

        在禁用法幣的同時,新的流通貨幣也在積極醞釀中。陜甘寧邊區政府在重新改組邊區銀行的基礎上,于1941年2月18日宣布,“政府為鞏固邊區金融,便利資金流通,保障法幣不外流資敵,茲決定發行邊區銀行一元、五元、十元鈔票三種,自本布告之日起流通行使”,陜甘寧邊幣正式發行。

        2月22日,邊區政府又發出特別訓令,要求用邊幣逐步回籠光華券,使前者成為邊區唯一的通貨單位,并宣告:“邊鈔發行是有限制的,它以鹽稅、貨物稅作保證,一俟邊區經濟回轉,邊鈔就得從法幣影響下解放出來,回到能兌換現金的地位。”

        陜甘寧邊幣到底需要多大的發行量,又怎樣調節發行速度,這是中共中央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為此,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1年3月5日召開會議,討論陜甘寧邊幣發行問題。會議由張聞天主持,毛澤東、王稼祥、王明、任弼時、博古、康生、陳云、朱德、凱豐等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以及葉劍英、林伯渠、謝覺哉、高崗、陸定一等出席。

        會上,討論十分熱烈。毛澤東指出,應該轉變之前緊縮發行的政策,“立即實行新的政策”;“要決心立即投資生產事業”;邊幣要增發,“因為現在特別需要,不得不發”。可見,毛澤東雖然認為發行邊幣是必由之路,但其目的并不是簡單地滿足財政需要,而是要投入到邊區生產建設當中。對于陜甘寧邊幣的發行量,毛澤東認為以600萬元為宜。他還給出了邊幣的使用途徑:“以二百萬投資鹽的生產,二百萬買糧食,一百萬支付中央與邊區的經費,一百萬由銀行周轉。”

        德清醒地認識到,當下的財政狀況,“必須靠發紙幣解決問題”;“現在有些地方缺紙幣,生產方面更要增加資本”,“增發二百萬元是不多的”。同時,他明確強調,解決邊區財政問題,“總的方針要從經濟方面,從發展生產中來解決困難”。

        任弼時認為,把解決邊區財政經濟的基本方針只放在節省和拖欠黨政軍經費上,“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必須要從積極方面去著手。任弼時提出,邊區要在1941年度“為實現三百萬元稅收而奮斗”,同時應再增發500萬元邊幣,其中300萬元投資發展生產。

        張聞天在發言中指出,過去銀行拖欠經費、營利賺錢是不對的,需要以行動支援財政工作。至于具體的財政措施,他表示邊區應立即發行500萬元邊幣。關于發展生產,他認為政府要花錢促進個人的生產積極性,“現在虧本是為了將來賺錢”。對張聞天的表態,毛澤東表示贊成。他指出,方針是發展,手段是票子。

        有資料顯示,中共中央最終確定的陜甘寧邊幣發行量是1000萬元,并指定了具體的使用方向:財政借款250萬元,買糧款300萬元,鹽業投資款300萬元,銀行活動資金100萬元,其他支出50萬元。事實上,僅1941年2月至6月,陜甘寧邊區就發行邊幣1105萬元,其中3月發行了309.5萬元。

        大量邊幣迅速發行,不可避免地使金融市場產生波動。1941年5月、6月,陜甘寧邊區物價快速上漲,邊幣在貶值的同時,“由各邊境流向延安”,甚至“大宗買賣非用法幣不可”。針對日益嚴峻的金融形勢,8月6日、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連續召開會議,決定“增發屯鹽資金一百萬元,財政透支一百萬元”。與此同時,毛澤東關于用發展經濟和平衡出入口貿易的方式解決財政問題的意見,得到與會人員贊同。此后半年中,邊幣發行速度趨向平緩,每月平均的遞增率在10%左右。新增發的邊幣大部分被投入到運鹽貿易當中,這使得邊區的金融形勢逐步緩和。

        金融戰線是國共在抗戰期間角力的重要領域之一。陜甘寧邊幣發行后,國民黨更加密切關注以陜甘寧邊區為代表的中共抗日根據地的金融發展狀況,為制定相應遏制政策作準備。

        蔣介石最先收到的是陜甘寧邊區停止法幣流通的情報。1941年2月,陜西省主席蔣鼎文與第三十四集團軍總司令胡宗南聯名致電蔣介石,告知陜甘寧邊區已發出禁用法幣的布告,電文內容與邊區政府1月30日發布的《關于停止法幣行使的布告》基本一致。2月底,蔣鼎文再次發電稱,邊區居民“凡有法幣滿五百元以上者,即日起向當地政府登記;向外匯兌滿五十元者,須領許可證;出邊區者,隨身準帶五十元,多則沒收”。這份情報反映了邊區政府管控法幣外流的情況,但在數字上略有夸大。

        對于陜甘寧邊區通過增發光華券和新發邊幣來吸收法幣一事,蔣介石亦很快有所耳聞。2月27日,軍委會西安辦公廳代理主任熊斌致電蔣介石,稱中共“企圖在以邊區銀行及光華商店票圈吸收法幣,換取區外收入”,借此停止法幣流通、抵制仇貨,并使農民免受法幣跌價所帶來的損失。這與邊區政府2月15日發出的重申禁用法幣的通知內容大致吻合。3月13日,熊斌繼續致電蔣介石,密報其安插在延安的“通訊員”所報告的陜甘寧邊區金融狀況,稱“由邊區銀行大批印發十(元)、五(元)、一(元)等三種鈔票,謂之‘邊幣’”。

        國民黨政府隨即著手制定針對中共邊幣的遏制政策。2月19日,軍委會向行政院發來《打擊中共發行偽鈔意見》,希望通過秘密組織的活動和公開報刊的宣傳,鼓勵根據地民眾收藏法幣,動搖其對以“冀南鈔”為代表的中共邊幣的信任,進而“運用經濟力量將其紙幣徹底打倒”,達到動搖各根據地民主政權的目的。為進一步遏制邊幣發展,軍委會要求行政院“即加強前訂之各戰區經濟游擊隊辦法,另訂打擊中共偽鈔辦法”。

        3月4日,蔣介石以行政院院長身份要求財政部“加強前訂之各戰區經濟游擊隊辦法”,并與經濟部、交通部和軍委會軍政部會商后具體呈復。3月15日,財政部錢幣司初步制定了遏制中共邊幣的實施辦法,即《取締非法發行鈔票辦法草案》。該草案共七條,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地表示,“凡非法發行之鈔票,無論在任何地方,一律禁止收受行使”,且所謂“非法發行之鈔票”,就是指中共建立的金融機構發行的各種邊幣。對于邊幣的取締,草案主要依賴“各地駐軍及各地方政府”的權力。除嚴懲外,該草案還要求對積極配合遏制中共邊幣的民眾給予獎勵。

        然而,財政部對于這一草案并不滿意,指示錢幣司“再加修正再核”。為在具體遏制辦法出臺前作好準備,財政部還致函行政院,建議“飭所屬一體嚴密查禁該項偽券之流通,并注意其以偽券吸收法幣、金銀、糧食及其他物資,一經察覺,務將人犯緝獲,從嚴懲辦”;此外,請行政院要求地方軍政當局及時向財政部匯報情況。

        3月28日,錢幣司按財政部要求呈交修改后的新草案,即《取締中共非法發行鈔票辦法草案》。新草案以前案為基礎,新增了三條,分別涉及加強宣傳、在前線發行省鈔,以及利用軍事手段打擊邊幣等具體舉措,比此前的政策更為全面。

        慎重起見,財政部參事廳特意召集部內專家對新草案逐條會商審查。參事廳對新草案的標題“取締中共非法發行鈔票辦法草案”提出質疑,認為“非法發行之鈔票,在國家立場,均應一律取締”,所以“非法發行鈔票”“原不僅限于中共,而中共所發行之鈔票,根本均非適法,亦似不必特用非法二字”。也就是說,他們認為標題中的“中共”略顯局限,而“非法”則為冗余,應予修改。此外,參事廳還對新草案的具體內容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見。

        就在財政部醞釀遏制策略時,各地有關中共邊幣發展的情報紛至沓來。2月21日,山西省政府轉發該省第十二專區專員劉召棠的電報,稱晉東南抗日根據地已經禁用法幣,發行“上黨銀號票”。3月3日,財政部收到第一戰區經濟委員會報告,稱中共于1月在豫皖蘇邊區籌建銀號,并向商民以法幣五元每股的價格募集股資。3月24日,蔣鼎文與陜西省民政廳廳長彭昭賢致電蔣介石,報告中共在晉西北根據地停用法幣、流通“西北農民票”一事。4月10日,山東省主席于學忠致電蔣介石,不但報告了中共在山東抗日根據地停用法幣、推廣北海銀行與萊蕪合作社發行的紙幣等情況,還提供了中共準備在江蘇鹽城益林鎮設立江淮銀行并發行紙幣供商民使用的情報。

        同時,前線的國民黨軍事機關紛紛將收繳的邊幣送回重慶。4月26日,軍委會向財政部轉去第一戰區司令長官衛立煌的電報。衛立煌在介紹中共邊區銀行情報后,隨電附上冀南銀行等金融機構所發紙幣和兌換券12種,共計21張。5月2日,軍委會又向財政部轉去第二戰區司令長官閻錫山發來的電報,并附第二戰區收集的冀南銀行與上黨銀號紙幣八張,以及冀南區通用糧票五張。

        得知各地呈報了大量邊幣樣鈔,蔣介石極為憤怒。他不顧財政部的具體方案尚未完成,即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名義致電各戰區,提出五條處理辦法,明確要求“以軍事力量協同地方政府”對邊幣加以“嚴厲制止”,“違者依法懲處之”。除重申對中共各邊區銀行進行制裁、派特務人員深入邊區煽動民眾抵制邊幣外,該辦法還強調,要將國統區內“秘密組織或收藏和推銷偽鈔者”交由所在地軍政機關依法懲處,并首次提出用“設法逐漸縮小其行使范圍”的方式遏制邊幣發展。

        感受到壓力的財政部,開始加快政策制定步伐。5月30日,該部向行政院呈交經過修訂的遏制中共邊幣辦法草案,共七條。與此前兩版不同的是,這一版直接去掉了標題。第三版草案在第一條中明確規定:“凡非法發行之鈔票,無論在任何地方,一律禁止收受行使。”也就是說,凡是未經國民黨政府允許發行的鈔票,都在取締范圍之內。6月,經行政院核定后,國民黨政府以《打擊中共偽鈔補充辦法》的名,將文件發出,并要求各地“遵照辦理”。至此,國民黨遏制中共邊幣的政策基本成型。

        縱觀國民黨制定的各版本遏制中共邊幣政策,有一條明確的思路是一脈相承的,即通過制造磨擦的方式,以軍事手段打擊邊幣。1942年6月8日,時任山東省主席的牟中珩致電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吳鐵城,報告駐扎在廣饒縣的成建基旅一部襲擊廣北抗日根據地北海銀行清河分行印刷廠一事。據牟中珩報告,成建基部不但俘虜該廠主任及全部工人,還焚燒部分廠房,將“機器、底板、材料及印鈔券約數十萬元悉予銷毀”。

        北海銀行的史料顯示,此次事件發生在1942年1月,該行清河分行印刷廠因守備力量不足,被成建基部于夜間偷襲,不但人員、機器和票版都有損失,還導致“敵人借我們的工人及票版印發的假票很多”,給根據地民眾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事實上,對于身處根據地的各邊區銀行來說,遭遇軍事破壞并非罕見狀況。據時任北海銀行冀魯邊分行行長的張耀曾回憶,由于冀魯邊是游擊區,因此印刷廠也處于“游擊狀態”。工作人員晚上干活、白天休息,對村民保密。遇到敵人“掃蕩”時,便把印刷機就地埋藏,人員去打游擊。即使如此,印刷廠在初建的一年內還是遭遇了兩次損失。

        此后,北海銀行從慘痛的損失中吸取教訓。山東抗日根據地特別指示清河行署組織專門的警衛隊,負責保衛銀行和印刷廠。1943年10月,該廠與冀魯邊印刷廠合并時,已雇用技術人員40余人,擁有各種印刷機十臺。各根據地的邊幣大多如同“北海幣”一樣,在艱苦的環境與軍事斗爭的壓力中不斷總結教訓、發展壯大。

        在日軍“掃蕩”和國民黨反共磨擦的雙重壓力下,中共對法幣的政策愈加收緊,由“禁用法幣”變為“擠走法幣”。1942年2月,中共中央財政經濟部發布《關于法幣貶值各根據地應采取的對策的指示》,在判斷法幣必然因國統區財政經濟困難而日益貶值后,指示各根據地“建立獨立的與統一的金融制度”,并要求各根據地嚴格管理對外貿易,按照自給自足的道路發展。中共中央還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實施不同策略:對金融制度建設相對完善的華北各根據地,要求將法幣“擠出去”;對金融制度尚未建立的華中各根據地,要求“急速成立銀行、發行邊幣”,“以邊幣或地方輔幣吸收境內法幣以擴大邊幣或地方輔幣流通范圍”,同時將回籠的法幣“隨時隨地”購買根據地外的貨物,從而“減輕法幣跌價所給予的損失”。

        金融制度相對完備的根據地首先行動起來。最早發行邊幣的晉察冀邊區早在1941年12月就發布公告禁用法幣,并聲明晉察冀邊幣為邊區“惟一本位幣”。1942年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書記高崗、陜甘寧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和八路軍留守兵團司令員蕭勁光聯名指示邊區內各級政府、駐軍嚴格落實禁用法幣政策。9月,晉冀魯豫邊區政府發出通知,要求“本區一切交易,往來收支公款均以冀南銀行鈔票(簡稱冀鈔)為本位”,法幣持有者須到冀南銀行分行或指定機關兌換“冀南鈔”,然后“始得行使”。

        太平洋戰爭爆發后,日軍為進一步以戰養戰、打擊國統區經濟,與汪偽政權聯手發行偽“中儲券”,并將收攏的法幣投向大后方和敵后抗日根據地購買貨物。日、偽、頑的壓力更堅定了各根據地禁用法幣的決心。例如中共中央山東分局財委會先是在1942年4月5日的指示中稱,將“適當的貶值法幣價格和提高北票信用”;僅僅過了幾天,即4月12日,又進一步要求各地方“逐漸做到鞏固區禁止法幣流通,擴大我北海票之流通范圍,同時提高其信用”。一個半月后,山東分局財委會更是嚴令“各地稅收機關及財政上一切收入,黨政軍民之公營事業,均應只收我北鈔”,且決定于7月1日起“以北海銀行票為我山東各地之本位幣”,所有公私來往賬目與借約契據均以“北海幣”計算。

        盡管早有防范,大量法幣仍然流入根據地,給金融市場帶來沖擊。1942年上半年,陜甘寧邊區出現了“邊區的物產源源不斷的外流,外面必需品的輸入幾乎斷絕”的現象。邊區政府判斷,這既是因為國民黨采取了傾銷法幣、搶購物資的策略,又是各機關未能徹底貫徹金融法令所帶來的必然后果,必將導致法幣侵占陜甘寧邊幣市場,致使邊幣貶值。為此,高崗、林伯渠和陜甘寧晉綏聯防軍司令員賀龍于7月25日聯名發布密電,要求各機關重申禁止法幣流通的法令,積極動員民眾到銀行或貨幣交換所將所有法幣兌換成邊幣,同時提高邊幣對法幣的比價,吸引商人運貨進入根據地販賣。在陜甘寧邊區黨政軍機關通力合作下,“各地法幣牌價,急轉直下,邊幣對外價格扶搖直上”。法幣價格由7月兌換邊幣3.17元,降至10月兌換邊幣2.12元。此后,“貨幣斗爭之主動權由敵、友轉入我手”。

        華中各根據地也積極落實中共中央財經部的指示。華中局提出,在政權鞏固的區域,要通過貿易管理的方式阻止法幣內流和物資外流;在政權尚未鞏固的區域,則要減少法幣內流。華中局還要求各根據地建立金融機關,“發行票面三元、十元、五十元和一百元、一千元的本票”,在提高比價的同時,通過邊幣吸納法幣,然后立即投向根據地外購買物資。

        此后,抗日根據地的金融機構呈現遍地開花的局面。1941年3月,國民黨中央黨部對中共設立的邊區銀行及其發行的邊幣進行調查匯總,發現有九家銀行發行紙幣,此外還有五種代價券流通。據中中交農四行聯合辦事總處估算,總發行量達9000萬元。據國民黨1943年估算,各邊區銀行貨幣發行總量“已不下三萬萬四千九百七十一萬元”。

        與此同時,隨著太平洋戰爭的爆發,國民黨政府面臨著巨大的財政壓力。在法幣貶值和通貨膨脹的壓力下,國民黨遏制中共邊幣的政策愈發力不從心。1942年4月,財政部為回應四聯總處發來的中共最新貨幣政策,致電各戰區司令長官部和省政府,要求以《打擊中共偽鈔補充辦法》為基礎,繼續加強對各根據地的金融和經濟封鎖,嚴禁邊幣從邊區流出,并將相關情況隨時向財政部報告。這與此前的政策并無不同,而且并未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制定靈活對策,沒有體現出政策的針對性。

        9月2日,蔣介石在獲知陜北法幣兌換陜甘寧邊幣比值大幅下跌后致電財政部部長孔祥熙,提醒其日后“當有猛跌之勢”,希望財政部“注意為要”。財政部在回復蔣介石的電文中,除重申此前對策外,幾乎毫無作為,只是特別強調與陜甘寧邊區直接接壤的陜西省政府應“督飭所屬,切實辦理”,并隨時向財政部匯報辦理情況。

        就在蔣介石關注陜甘寧邊幣與法幣比價波動的同時,各省有關中共邊幣的情報紛至沓來。9月3日,軍委會戰地黨政委員會致電財政部,轉告魯蘇豫皖邊區分會主任委員湯恩伯所了解的中共淮北蘇皖邊區行政公署發行流通券30萬元的情報。9月7日,行政院將魯蘇戰區副總司令韓德勤報告江淮銀行、鹽阜銀行及淮海專署五角流通券等發行轉至財政部。9月16日,韓德勤再次致電蔣介石,報告淮南銀行發行“淮南流通券”及蘇北行政公署籌建淮海銀行并發行邊幣等情況。

        面對各省及戰區匯總而來的情報,財政部只能分別致電行政院與軍委會,在重申此前對策后表示,“各有關軍政機關能嚴厲督飭所屬,切實辦理,自可能抵制之”,未能及時應對,而是不斷老調重彈。自此,國民黨政府制定并推行的一系列遏制中共邊幣的政策徹底宣告破產。

        結語

        國共兩黨貨幣斗爭的表象,是法幣與邊幣的斗爭。時任中共中央黨務研究室財經組組長的黃松齡認為:“邊幣發行唯一是建立在法幣跌價——通貨膨脹的基礎之上,鉆法幣的空子,如法幣穩定,邊幣即無發行可能。”邊幣抓住法幣貶值的機遇,在國共貨幣斗爭中站穩了腳跟。

        國共兩黨貨幣斗爭的背后,是兩黨執政能力的較量。相比于國民黨在政策制定上的單一和應變上的遲緩,中共根據各根據地的政權與金融機構建設情況,制定了具有針對性的金融政策。各根據地依據自身特點,因地制宜地制定具體政策,從而在國共貨幣斗爭的落地執行中處處搶占先機,成功紓解了國民黨政府停發八路軍軍餉帶來的財政困難。

        國共兩黨貨幣斗爭的關鍵,在于尊重客觀經濟規律。中共金融工作戰線的領導者發現,邊幣和邊區物價的穩定與邊區商品流通量直接相關;要穩定邊幣的本幣地位,就要增加邊區商品的流通量。為達到這一目的,“根本的政策則是執行毛主席有名的指示,即是發展邊區的農業生產和私人經濟”。

        自1941年春天起,中共領導的敵后抗日根據地開展以“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為總方針的大生產運動,農業和工商業產值迅速增長。大生產運動不但大大活躍了邊區內的商品流通,更緩解了邊區的進出口不平衡,從而鞏固了邊幣的地位。可以說,邊幣的穩定、中共在貨幣斗爭中的勝利,正是自力更生思想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本文首刊于《中共黨史研究》2021年第2期,原題《一九四〇年至一九四二年的國共貨幣斗爭》,作者張燚明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后。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本文經作者刪節,原文注釋從略。)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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