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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古愛好者:無錫現明代"無錫縣里社"碑

        29日,無錫考古愛好者賈揚向本報報料,稱他不久前在山北街道會龍橋堍朱巷發現了一塊明代“無錫縣里社”碑。記者與賈揚來到無錫碑刻陳列館請教專家。原來,9年前,碑刻館曾從民間征集到一塊明代“無錫縣里社”碑,填補了無錫鄉規民約方面的文獻空白,賈揚新發現的這塊石碑不失為一件有價值的文物

        賈揚是無錫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特聘普查員,出于職業敏感,他平日愛去老村落走走轉轉。上周,他在山北街道朱巷散步時,偶然發現一戶人家門口放置著一塊青石碑像是老物件。據這戶居民朱先生介紹,該碑是他在老雙河小學前的觀音堂舊址附近發現的,他看到上面有字就拖回放在家門口保存了。這塊碑長約1.3米,寬0.55米,厚0.23米,總體基本完整,左下角略有破損,碑額上刻有“無錫縣里社”字樣。從賈揚拍攝的照片上看,碑文部分文字清晰,用水澆濕后能看到更多。落款為“大明嘉靖五年二月 無錫縣知縣管嘉禎立石”。

        據了解,2006年,無錫碑刻陳列館在民間征得一塊明嘉靖五年的“無錫縣里社”碑。經專家考證,該碑是碑刻館館藏中年代比較久遠的一塊官文碑,碑文以民風、民約為主,而當時無錫的碑刻中沒有發現類似內容,因此,這塊“無錫縣里社”碑,有較高的地方史料價值。賈揚發現的這塊與碑刻館征集到的石碑碑文內容和時間一致。賈揚查閱資料得知,明嘉靖初年,禮部正式向全國下發鄉規民約,即同鄉的人應共同遵守的規約,各縣傳抄張榜公示,一些地區還立碑記之,因此,碑文內容雷同不足為奇。

        據資料顯示,“里”是舊時縣以下的基層行政單位,明代以臨近的110戶為一里。“社”古指土地神,也指祭祀社神的場所。文保專家、碑刻館研究員談福興介紹,“無錫縣里社”碑,就類似于現在的政府告示,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發各地,對鄉村鄉民提出一些要求。在碑刻館碑廊內,記者見到了這塊征得的“無錫縣里社”碑。碑文提到了每里祭祀社神的注意事項,鼓勵人們抑強扶弱,勸善懲惡,以及“立社學,設教讀,以訓童蒙;建社倉,積粟谷,以備兇荒”,即發揮社學、社倉等社會公益機構開展教育、扶貧等功能。

        “這些碑文內容現在看來仍具有宣傳正能量的作用”,談福興表示,除了賈揚新發現的這塊,不排除單位或私人還保存有“無錫縣里社”碑,因此,對于無錫地區此類石碑的現存情況難以掌握。賈揚直言,“無錫縣里社”碑對于現代人研究明代社區管理、民主選舉、精神文明建設、青少年教育、戶籍制度、備戰備荒等方面都具有借鑒意義。他建議當地相關部門妥善保管好此碑,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張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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