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旅游的文化屬性
旅游,顧名思義,包括旅行與游覽兩種行為。通常以為,旅游是個人或團體離開自己的居住地到他鄉異國往從事觀光的活動,以此為獲得物質上的滿足或精神上的放松。可見,旅游是人們有目的、有價值的活動。在現代社會中,從旅游者的角度來說,有觀光型旅游、度假型旅游、生態旅游、特種旅游(包括滑雪、登山、探險、狩獵等)、專項旅游(美食、修學、醫療保健等)。 自旅游活動產生以來,它就與文化就結下了不解之緣。歷史上很多有名的人物,其文化上的巨大成就,或多或少與旅游活動有關系。孔子周游列國,傳播儒家思想、治國理念,成為萬世師表;司馬遷走遍大江南北,逢人便問,寫成《史記》名著;詩人李白寫出“朝辭白帝彩云間,千里江陵一日還”、“蜀道難,難于上青天”等千古名句,沒有親身的體驗,怎會有如此優美的詩句。地理學家徐霞客,到處出游,細心觀察,撰成《水經注》一書。近代的康有為、譚嗣同,本來熟讀經書,茫然于外部世界。但當康有為從廣東到北京、從北京到上海,又到香港游歷,看到西人治國有術,則激起變法之決心;譚嗣同游覽各地,體察民情苦難。在上海,他看到化石標本,以為天地都在變,社會也應當隨時而變。古人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說明旅游在開闊視野、增長見聞的作用。固然,今天的我們,有電腦、互聯網,信息來源與古人相比,其條件不可同日而語,但代替不了人們自身的體驗和感悟。在旅游過程中,旅游者涉足于自身文化相同或不同的文化環境中,受到有形或無形的文化熏陶,并在這些活動中得到身心的享受。人們看山,山各有不同;人們看水,水各有其狀;帶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體驗,賦予了文化內涵。隨著時代的發展,文化旅游是滿足旅游者的需求、進步其生活質量的必然選擇,也是旅游向深層次發展的必然。據專家調查,英、美、日、德、法、澳等國的旅游者,無一例外地把“與外地人交往,了解當地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當作出境旅游的重要動力之一。在各國往歐洲的旅游者中,有65%的人是進行文化旅游。可以斷言,旅游是是一種文化行為,文化是旅游的靈魂,21世紀將是一個文化旅游的世紀。 既然,文化旅游是現代社會旅游主體,或者說旅游就是一種文化旅游,那么,形成文化旅游的物質條件,即旅游資源的文化屬性,應當成為我們深進了解和研究的重要題目。對某個城市或地區的旅游業來說,能否快速發展、繁榮興旺,主要取決于其旅游資源是否豐富,是否具有價值。總的來說,凡是能吸引旅游者的以山水名勝、自然風光為主的自然資源和以歷史古跡、文化遺址、革命紀念地、名人遺跡為主的人文資源,均是旅游資源。除了自然風光外,人文景觀、民俗風情資源、傳統飲食資源,以及都市和田園風光資源,都以文化為主體。也就是說,都以一定的文化形式表現出來,如古戰場遺址、古城墻、古廟寺塔等。以山西平遠為例,固然只是一個4.2萬人口的、名不見經傳的小城,但卻是全國保護最完整的古縣城。1997年底被聯合國認定為“世界文化遺產”后,致力于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公道開發,大力發展旅游業,“黃金周”期間,曾有逐日游客突破五萬人次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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