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游的簡介
西班牙學者Rosa Mary′a Yagu¨e Perales(2001)將鄉村旅游分為傳統鄉村旅游(Homecoming or Traditional Rural Tourism)和現代鄉村旅游(Modern Rural Tourism)兩種。
傳統的鄉村旅游出現在工業革命以后,主要源于一些來自農村的城市居民以“回老家”度假的形式出現。雖然傳統的鄉村旅游對當地會產生一些有價值的經濟影響,并增加了城鄉交流機會,但它與現代鄉村旅游有很大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傳統鄉村旅游活動主要在假日進行;沒有有效地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沒有給當地增加就業機會和改善當地的金融環境。實際上,傳統的鄉村旅游在世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廣泛存在,在中國常常把這種傳統的鄉村旅游歸類于探親旅游。
現代鄉村旅游是在20世紀80年代出現在農村區域的一種新型的旅游模式,尤其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發展迅速,旅游者的旅游動機明顯區別于回老家的傳統旅游者。現代鄉村旅游的特征主要表現為:旅游的時間不僅僅局限于假期;現代鄉村旅游者充分利用農村區域的優美景觀、自然環境和建筑、文化等資源;現代鄉村旅游對農村經濟的貢獻不僅僅表現在給當地增加了財政收入,還表現在給當地創造了就業機會,同時還給當地衰弱的傳統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
現代鄉村旅游對農村的經濟發展有積極的推動作用,隨著具有現代人特色旅游者迅速增加,現代鄉村旅游已成為發展農村經濟的有效手段。因此非常有必要分清這種“回老家”的旅游或者傳統的鄉村旅游與現代鄉村旅游的區別。我們談論的鄉村旅游是指現代鄉村旅游 鄉村旅游以具有鄉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體為旅游吸引物,依托農村區域的優美景觀、自然環境、建筑和文化等資源,在傳統農村休閑游和農業體驗游的基礎上,拓展開發會務度假、休閑娛樂等項目的新興旅游方式。
國內外學術界對鄉村旅游還沒有完全統一的定義,主要有以下觀點:
西班牙學者Gilbert and Tung(1990)認為:鄉村旅游(Rural tourism)就是農戶為旅游者提供食宿等條件,使其在農場、牧場等典型的鄉村環境中從事各種休閑活動的一種旅游形式。
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委員會(OECD,1994,P.15)定義為:在鄉村開展的旅游,田園風味(rurality)是鄉村旅游的中心和獨特的賣點
以色列的Arie Reichel與Oded Lowengart和美國的Ady Milman(1999)簡明扼要的說:鄉村旅游就是位于農村區域的旅游。具有農村區域的特牲,如旅游企業規模要小、區域要開闊和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等特點。
英國的Bramwell and Lane (1994)認為:鄉村旅游不僅是基于農業的旅游活動,而是一個多層面的旅游活動,它除了包括基于農業的假日旅游外,還包括特殊興趣的自然旅游,生態旅游,在假日步行、登山和騎馬等活動,探險、運動和健康旅游,打獵和釣魚,教育性的旅游,文化與傳統旅游,以及一些區域的民俗旅游活動。
國內有關鄉村旅游的定義較多,何景明和李立華認為狹義的鄉村旅游是指在鄉村地區,以具有鄉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體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動。鄉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了兩個方面:一是發生在鄉村地區,二是以鄉村性作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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