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點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總結「民政未成年保護工作總結」
導讀:旅游景點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總結「民政未成年保護工作總結」 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試行)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有哪些重大意義?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起到哪些好處
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品德、心理、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第三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制定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全面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本規定。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內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市、區、縣級市教育、公安、財政、民政、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司法行政、衛生、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城市管理、城鄉建設、水務、科技、安全生產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第四條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殘疾人聯合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科學技術協會以及其他相關社會團體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未成年人保護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公布的內容應當包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情況、經費投入與使用情況和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任務。第六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宣傳工作,培養和提高全社會保護未成年人的意識。第二章 國家機關保護第七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教育、公安、財政、民政、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司法行政、衛生、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城鄉建設、水務、科技、安全生產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殘疾人聯合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科學技術協會以及其他相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委員會主任由同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負責人擔任。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未成年人保護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本市兒童發展規劃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要求;
(三)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同級人民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相關單位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四)受理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訴求并移交依法處理,向未成年人提供相關服務;
(五)收集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情況,調查、研究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總結、推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經驗,組織宣傳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七)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表彰、獎勵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的建議;
(八)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應當由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履行的職責。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同級共產主義青年團,工作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每半年至少? ??開一次會議,有特殊需要或者委員會主任認為必要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建立由教育、醫療、心理、法律、社工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委員會,協助其開展工作。第八條 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服務平臺,設置并公開全市統一的專用電話和網址,提供下列服務:
(一)接受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投訴、舉報;
(二)接受對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不履行保護未成年人職責的投訴、舉報;
(三)收集、反饋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意見、建議;
(四)接受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求助;
(五)接受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教育工作者等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咨詢;
(六)其他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工作。
未成年人保護綜合服務平臺的日常管理由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第九條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通過綜合服務平臺等渠道收到投訴、舉報、求助事項后,工作人員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移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單位處理,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移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單位應當在收到相關信息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處理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應當在收到處理情況、處理結果信息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向投訴、舉報、求助人反饋。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單位不按照前款規定依法履行職責進行處理的,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可以向其發出督促意見書,督促其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回復處理情況和處理結果。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試行)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根據憲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各負其責,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第三條 每個未成年人對自己的各項合法權益都有自我保護和請求保護的權利。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根據未成年人的特點,堅持教育、培養、保護、矯治相結合的方針。第五條 本條例適用于我省范圍內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第二章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第六條 省、市(地區)、縣(區、縣級市)、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在同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協調和推動本地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第七條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由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同級共青團組織。第八條 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監督、檢查本條例的實施;
(三)制定保護未成年人的措施;
(四)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村)民委員會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協調:
(五)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總結、交流、推廣工作經驗;
(六)接受、轉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檢舉、控告或申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案件;
(七)其它有關工作。第九條 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可以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基金,用于幫助經濟上有困難的未成年人完成義務教育,資助未成年人的文化、科技、體育、娛樂活動及其它事宜,獎勵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可以自愿捐助未成年人保護基金。
保護基金的籌措、管理及使用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第三章 社會保護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保證國家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領導所屬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第十一條 教育主管部門應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河南省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加強對本轄區中、小學校工作的領導,特別要加強學生的學籍管理,對學校的校舍和設備等情況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應向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第十二條 教育主管部門應做好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逐步改善學校的教學條件。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經費。第十三條 教育主管等部門應加強盲、聾、啞、弱智學校和工讀學校等特殊教育的領導工作,并注意盲、聾、啞、弱智和工讀等特殊教育師資的培養。
有關部門對舉辦盲、聾、啞、弱智學校和工讀學校的工作應給予支持和協助。第十四條 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加強中、小學校校舍、設備和場地的管理,禁止使用危險校舍和不安全的設備,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占、挪用學校的校舍、設備和場地。第十五條 公安部門應加強中、小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對擾亂學校教學秩序,侮辱、毆打師生員工的,應及時查處。第十六條 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中、小學校附近營業性活動的管理工? ?,禁止在學校門口擺攤設點,影響正常的教學活動。第十七條 學校、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對逃避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應進行教育,并責令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送其返校就讀。第十八條 勞動人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會應監督、檢查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對國家勞動保護法規中關于未成年人就業和勞動保護規定的執行情況。
一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童工。第十九條 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應作好本轄區已接受義務教育,尚不到就業年齡的未成年人的組織工作,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對他們進行各種技術培訓和職業教育。第二十條 民政部門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設立或擴大社會福利機構,負責對無依無靠又無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的撫養和教育,居(村)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應給予協助。第二十一條 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部門應積極組織和鼓勵各種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藝作品的創作、編輯、出版、發行和演出。
各種文化和文藝活動場所,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未成年人提供方便和優惠。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有哪些重大意義?
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意義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它的主要職責
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研究審議未成年人保護重大事項;協調推進有關單位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保護規劃、政策、措施、標準;督促檢查《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落實情況、各地區和各有關單位任務完成情況,督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重大案件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區、各有關單位按照法定職責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履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或地區強化督辦問責;總結、推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驗,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宣傳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意義
有利于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更好地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這部法律的修訂完善,對于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對于彰顯我國保障人權的決心和成果,促進我國在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也將產生積極影響。?
有利于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后繼有人:?未成年人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他們的成長狀況如何,直接關系到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關系到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后繼有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和家庭幸福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家庭幸福、社會和諧的重要條件,一個孩子出了問題,受影響的不僅是孩子本身,還包括孩子的家庭乃至這個家庭的親戚朋友,孩子違法犯罪,更是直接影響家庭、社會的和諧穩定。呵護兒童,關愛少年,是和諧社會的重要標志,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起到哪些好處
(1)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同時也擁有數量龐大的未成年人群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有未成年人約3.83億,約占當時全國總人口11.31億的33.9%。到2000年,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是,未成年人約有3.45億,約占當時全國總人口12.43億的27.8%。根據國家統計局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結果推算,我國未成年人約有3.41億,其中,0-14歲約2.65億,15-未滿18周歲約0.76億。未成年人總數約占全國總人口13.08億的26.1%。可見,從1990年以來,我國未成年人的總數和占全國人口的比例總體上呈下降趨勢。
(2)未成年人是身心發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體,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從生理上看,未成年人的骨骼有較大的彈性和可塑性,呼吸肌較弱,肺活量較小,腦神經元幼嫩,腦細胞工作的耐力較差,少年期開始性發育,等等。從心理特征看,未成年人感知表象化,注意力不穩定、不持久,好奇心強,模仿性強,自我控制力差,心理品質可塑性大,記憶的特點是以機械記憶為主,思維的特點是以形象思維為主,等等。上述特征決定了未成年人非常需要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給予特別的關心和愛護。作為自然的人,其生長發育需要家庭和社會給予物質上的支撐和精神上的呵護,離開周圍的人和社會的支持,就不可能正常發育,甚至不能維持生命;作為社會的人,他們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會的影響,社會的文化、風俗、傳統、習慣、生活方式和各種意識,隨時隨地都在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影響未成年人的意識和行為。社會影響既有積極的,又有消極的,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有責任擴大對未成年人的積極影響,避免或減少消極影響。
(3)有利于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更好地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004年修正的憲法第三十三條 第三款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人權是人依其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所應享有的權利,人權的核心是使每個人的個性、人格、精神、道德和能力獲得充分的發展。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的權利是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并特別強調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為保證這些權利的實現,對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各方面的職責作了進一步的規定,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項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未成年人保護法同時也是一部人權保障法,是我國人權保護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部法律的修訂完善,對于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對于彰顯我國保障人權的決心和成果,促進我國在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也將產生積極影響。
(4)有利于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后繼有人
未成年人是祖國未來的建設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他們的成長狀況如何,直接關系到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關系到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針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在總結經驗,集思廣益的基礎上,作了較為全面的補充和修改,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明顯增強,這對于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后繼有人,具有十? ??重要的意義。
(5)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和家庭幸福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孩子的問題是社會的永恒話題,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之一。正如胡錦濤總書記所指出的,關心未成年人的成長,為他們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條 件和社會環境,是黨和國家義不容辭的職責,是開創國家和民族更加美好未來的戰略工程,也是實現億萬家庭的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家庭幸福、社會和諧的重要條 件,一個孩子出了問題,受影響的不僅是孩子本身,還包括孩子的家庭乃至這個家庭的親戚朋友,孩子違法犯罪,更是直接影響家庭、社會的和諧穩定。呵護兒童,關愛少年,是和諧社會的重要標志,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著力解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著力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環境,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Hash:94e657fbbaa67f1b760f44de65bc2c0a80b3ffa2
聲明:此文由 佚名 分享發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 kefu@www.51kouy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