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點的管理措施「旅游景區管理措施」
導讀:旅游景點的管理措施「旅游景區管理措施」 湖北省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 旅游景區環境保護管理若干制度 如何做好景區管理。 西寧市旅游景區景點管理辦法 旅游資源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湖北省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武當山風景名勝區是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為了加強對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和管理,發展旅游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武當山風景名勝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系指經國務院原則同意劃定的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范圍。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武當山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的管理。第四條 風景區內的自然風貌、文物古跡、園林建筑等都必須依法保護和管理。風景區內的游客和其他人員,應當保護風景名勝資源,愛護風景區內的各項公共設施,自覺維護風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風景區的有關規定。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第五條 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以下簡稱旅游經濟特區)是管理風景區的專門機構,與武當山風景管理局、武當山旅游局合署辦公,全面負責風景區的保護、管理、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旅游經濟特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二)領導風景區所屬各部門的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風景區內的風景名勝資源;
(四)負責風景區內文物、古建筑保護及維修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工作并保護其合法權益;
(六)根據批準的《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各景區的詳細規劃,對風景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依法進行管理;
(七)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建設、維護、管理風景區交通、通訊、電力、供水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八)按照合理的環境容量和物資技術條件發展旅游事業,負責風景區內的安全、城建監察、交通秩序、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商業和服務業管理等;
(九)保護風景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上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第六條 旅游經濟特區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依照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設在風景區內的行政管理機構,應服從旅游經濟特區的統一領導,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工作。第三章 文物古跡的保護第七條 對風景區內的古建筑,包括古墓葬、古遺址、石窟、石刻、壁畫、碑碣、亭、臺、井、池、河、橋等文物古跡及其附屬物,以及革命史跡和有紀念意義的各類建筑物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已列入各級重點保護的文物單位,應嚴格按照依法劃定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進行保護管理。
利用文物拍攝電影、電視的,或在風景區內設立立體雕像、恢復及新增摩崖石刻、碑碣的,應先經旅游經濟特區審查同意,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報批。第八條 已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古 建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占用,已被占用的必須限期退出,由旅游經濟特區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經批準使用、管理或臨時借用文物建筑的單位,應當接受旅游經濟特區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古建筑的維修保養和附屬文物的安全,并對其負責管理的文物逐件登記造冊,由旅游經濟特區報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在既屬于文物又是宗教活動場所的地方從事宗教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并依法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第九條 所有文物保護單位,對文物進行保養、修繕或拆遷復原時,應當由旅游經濟特區按文物保護級別報經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切實按照有關工程技術規范實施。第十條 各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收藏機構,應建立健全防火、防盜等崗位責任制,對火源、電源以及避雷設施等嚴格管理,并配置必要的消防、報警設備。文物庫房應當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蝕。
嚴禁在文物保護單位及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毒品、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嚴禁涂刻、污損、盜取、毀壞文物古跡和革命史跡的行為。
嚴禁在各文物景點出售、燃放鞭炮。焚香化紙必須在指定的地點進行,并有專人看管。第四章 自然景物的保護第十一條 風景區的自然資源,應在調查、鑒定的基礎上劃定保護范圍,列入保護重點,制定保護措施,加強保護和管理。各景區、景點、景物可分別設立醒目的說明和標牌,并做到因地制宜,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旅游景區環境保護管理若干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旅游景區景點環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區景點環境質量,促進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環保局、國家旅游局、建設部、林業部、國家文物局《關于加強旅游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環法[1995]462號)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遺產地、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點文物古跡所在地、生態功能保護區等開展旅游活動的區域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旅游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對景區環境質量負責,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第四條 旅游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環境管理工作人員,較大的旅游景區景點應當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機構,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將旅游景區景點的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撥出資金用于旅游景區景點的環境保護。旅游景區景點也應積極爭取社會團體、個人以及國外有關機構的捐助,并將旅游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環境保護,用于環境保護資金不得低于景區門票收入10%,環保投入比例隨著旅游區收入增長逐步提高。
第六條 實行旅游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生態環保一票否決制度。旅游景區景點管理機構制訂的旅游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必須有專項環境保護內容,或制訂專項環境保護規劃,進行環境功能區劃分,明確環境保護目標。不允許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沖區以及其他需要絕對保護的區域開發旅游活動。規劃應報縣以上政府批準實施。
第七條 縣以上環保、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對轄區內旅游景區景點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參與規劃的論證審查。
第八條 旅游景區景點開發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其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設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壞、景觀破壞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旅游資源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和審批。
第九條 旅游景區景點禁止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設施和對生態環境有害的項目。建設其他設施和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對現有的上述項目或設施,其污染物排入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必須限期治理或依法關閉、搬遷。
第十條 旅游景區景點管理機構應因地制宜建設消煙除塵、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景區內生活服務單位的燃煤鍋爐必須采取消煙、除塵措施,其他爐灶應采用型煤、液化氣、電等清潔燃料,賓館、飯店的營業爐灶必須安裝油煙處理設施,禁止原煤散燒;排放污水超過標準的,應進行凈化處理,污水回用;生活垃圾應分類袋裝,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旅游景區使用高音嗽叭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污染。
第十二條 旅游景區景點管理機構及其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植樹造林、護林防火和植物病蟲害防治工作。保護一切自然資源和自然、人文景觀。禁止捕獵野生動物和破壞其生存環境,禁止采集和銷售國家和省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禁止毀林毀草、開山取石、挖土采沙、開礦冶煉、建爐煅煉、改變水系等破壞生態的行為。生態嚴重破壞的地段,要封閉進行自然恢復。
第十三條 游覽步道及交通道路的建設要合理規劃、設計,避免破壞生態和景觀,提倡采用天然石板路等。較大景區內的交通應當采用環保節能的方式,如電瓶車。機動車停車場應建在景區外隱蔽處并加強綠化和環境管理。
第十四條 景區中心區或主要游覽區不得安裝高壓電纜和架空電線,各種線路、管網宜采用隱蔽工程。
第十五條 景區內禁止焚燒秸稈,控制使用化肥、農藥和畜禽養殖規模,防止農村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觀賞動物應做好衛生防疫和糞便處理工作。
第十六條 旅游景區景點環保機構或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景區景點日常環境監測制定制度,定期監測景區景點內的理化環境和生態環境,并及時予以公告。
第十七條 旅游景區景點應做好環境衛生和文物保護工作,推行隨票進門發放清潔袋并有效回收,建設水沖廁所或生態廁所,杜絕亂扔食品包裝袋,廢紙等廢物和在文物古跡、古樹名木上亂刻亂涂、亂寫亂畫現象。加強對飯店、賓館的管理,衛生潔具、餐具必須進行消毒處理,杜絕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衛生潔具、餐具。
第十八條 旅游景區景點應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建設必要的宣教設施,通過宣傳教育片、宣傳手冊、廣告標語、導游解說等方式宣傳環境保護。
第十九條 對環境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旅游景區景點,環境保護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旅游景區景點,環境保護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給予處罰。
如何做好景區管理。
前旅游在中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在景區的開發規劃方面還沒有形成完整、統一、科學的理論體系,中國的旅游景區開發管理體制還存在很多問題。因此,不少旅游景區由于規劃開發不當,既破壞了生態環境,又讓游客乘興而來,敗興而歸。同時很多已建成的景區由于管理體制或服務意識等原因,導致服務管理水平低下、景區服務功能設施維護不善、等情況出現,對景區的進一步發展造成了極大的障礙,因而如何有效的提高景區的管理水平就成了許多景區的當務之急。但一個景區的經營環境和管理模式的形成是有著較為深長的歷史背景和各種條件制約,景區欲通過自身改革或改變,想在短期時間內取得成效往往因為各種原因而停滯,甚至還會出現更為嚴重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借助外力就成為較為可行的辦法,選擇一家實力較強的旅游景區托管公司就成為快速提高管理水平,盡快創造經濟效益的最好辦法。
目前中國較為知名的旅游托管公司有北京巔峰智業、北京綠維、河南鴻景、深圳艾肯卓悅等。其中河南鴻景是華中地區最早從事旅游景區托管的專業服務商,具有豐富的旅游景區管理經驗和強大的市場銷售渠道,能搞幫助委托方盡快實現景區的正常運營,獲得經營業業績,實現景區的利益最大化。
西寧市旅游景區景點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旅游景區景點的管理,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有效保護和科學開發旅游資源,促進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和《青海省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旅游景區景點是指《西寧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中所確定的具有參觀游覽、休閑度假、娛樂健身等功能,有統一的經營管理機構和明確的地域范圍,具備相應旅游服務設施,并提供相應旅游服務的獨立管理區。主要包括:風景名勝區、歷史遺跡、革命紀念勝地、寺觀教堂、溫泉療養地、自然保護區、度假區、主題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游樂園、動物園、植物園和水庫以及工業、農業、經貿、科教、軍事、體育、文化藝術等各類旅游區域。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旅游景區景點的規劃、建設、保護、經營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旅游景區景點的規劃、建設、保護、經營和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注重保護、科學規劃、合理開發和永續利用的原則,落實環境與資源保護制度,維護游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第五條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旅游景區景點建設、經營等旅游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區)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游景區景點建設、經營等旅游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規劃、建設、交通、農牧、林業、城管執法、國土資源、水利、文化、體育、環境保護、財政、公安、工商、物價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游景區景點的有關管理工作。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旅游景區景點的規劃、建設和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鼓勵和扶持旅游景區景點發展。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旅游宣傳推介、旅游基礎和配套設施建設等,強化對重點項目的引導、配套和扶持。第七條 鼓勵境內外企業、組織和個人通過獨資、合作、合資等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旅游景區景點的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第八條 開發建設旅游景區景點,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及旅游業發展總體規劃。旅游景區景點開發建設和保護規劃應由具有相應規劃資質的單位編制,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規定程序報批。第九條 開發建設旅游景區景點,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與其相關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第十條 在市級和市級以上重點保護范圍內開發建設新景區景點,應當按照景區景點內游覽、景區景點外食宿的原則劃分游覽區和生活區,并按規定設置配套的環衛設施和其他服務設施,與景區景點環境協調一致。第十一條 旅游景區景點及其外圍保護地帶內的建設應當與景觀相協調;游覽區內,不得建設賓館、招待所及休(療)養機構和其他影響自然景觀的永久性建(構)筑物。第十二條 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景區景點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 ??劃、破壞景觀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開發活動。旅游景區景點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第十三條 利用自然資源開發旅游項目,應當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不得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利用歷史人文資源開發旅游項目,應當保持其特有的歷史風貌,不得擅自重建、改建、遷移、拆除。第十四條 在旅游景區景點內進行工程建設,施工單位應當保護周圍的景物、植被、水體和地貌。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現場,恢復植被。嚴禁在景區景點內傾倒建筑垃圾。第十五條 旅游景區景點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制定旅游景區景點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負責落實;
(二)設置以游客中心為主要形式的游客服務機構,為游客提供游覽講解、咨詢、投訴、醫療救護等相關服務;
(三)按照規定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景區引導標示標牌和公共信息圖形標志;
(四)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人員和必要的安全設備、設施;
(五)對具有危險性的場所或項目設立明顯的提示或者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加強應急管理;
(七)按照規定填報旅游統計月報表、年報表以及節假日報表;
(八)經營涉及公眾安全的特種旅游項目,其設施、設備應當經有關法定機構檢驗,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投入運營;
(九)公開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保證服務質量,不得對旅游者進行欺詐、勒索、脅迫或誤導;
(十)有效保護和管理自然景觀、文物古跡、歷史遺址及人文景觀;
(十一)負責旅游景區景點環境衛生工作;
(十二)主動接受旅游、價格等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三)其他依法應履行的義務。
旅游資源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旅游資源保護是指維護資源的固有價值,使之不受破壞和污染,保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原有特色,對已遭損壞的旅游資源進行治理。
旅游資源保護包括保護旅游資源所形成的景物、景觀、環境和意境。其中,景物就是奇松異石、林木植被等自然風景,以及古今人為的活動物體、歷史文物等。景觀就是與景物并存的“畫面”,包括襯托景物的其他次要的景物。環境就是景物存在的空間環境。意境指的是環境氣氛,即環境給人的感受。
旅游資源是旅游開發的必備條件之一,是構成旅游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旅游資源,也就沒有旅游業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而旅游資源是脆弱的,常常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有些是可以在一定時間后自行修復,有些則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減弱和毀損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保護旅游資源就是保護旅游業的發展。
旅游資源涵蓋的范圍十分廣泛,既包括自然界賦予的自然旅游資源,也包括人類活動所創造的人文旅游資源。其中,前者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因素,后者則是重要的文化遺產。保護旅游資源對實現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旅游地文化的保護起到決定性的作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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