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10月旅游“紅黑榜”公布1家旅行社、1名導
這段時間“云南導游罵人事件”“旅行社紅黑榜”在網絡上討論得沸沸揚揚,雖已不是第一次發生,近幾年同類事件頻繁爆出,也一度將導游行業推上了風口浪尖。
對于這次事件,大家對此也眾說紛紜,到底是誰的錯?
我個人認為云南的旅游業發展至現在這樣尷尬的現狀,旅游供需雙方都有責任,旅游供給者常年提供同質化旅游產品,在“旅游二次創業的”號召下,曾經有部分調整,但力度和效果不佳,這個應該是云南省各級部門都應該正視的問題,只依靠旅游行業本身的力量,旅游市場的供給和需求之間的矛盾將會愈演愈烈。曾經云南省旅游業依靠獨特的旅游資源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階段各類有吸引力、有特點、有賣點的旅游產品在中國各地層出不窮,而我們依然為了壟斷、爭奪游客在省內各自為政彼此爭斗,消耗整體的競爭力,這樣的狀況下如何參與到激烈的競爭中并取得曾經的輝煌。
云南地處邊緣,離主要的客源地距離較遠,省內的各級旅游地在距離上也彼此相距較遠,在旅游交通的消費上一直居高不下,而現階段旅游市場的同質化競爭讓旅游產品的吸引力放入到了第二位,更多的競爭源于價格的競爭,當旅游市場供給產品成本價格遠高于游客獲取價格時,游客與旅游服務提供者的對立必然產生并持續并形成大量的投訴。當然,旅游服務者本身的素質和趁機渾水摸魚的行為也會造成大量的矛盾和投訴。
旅游法律制度在旅游雙方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的時候才能真正起到治本作用,而現在的狀態是旅游市場的規范運作的觸點不在于是法律層面的問題而是供需雙方本身的矛盾,我個人認為只有政府層面真正起到規范市場,旅游行業真的提供有吸引力的性價比高的產品,旅游服務者能真的獲取正當的服務費用及一定的銷售提成,游客獲得了良好的服務,旅游法律法規制度才能在這樣的層面上去規范出現觸犯法律法規的行為,讓旅游市場更健康地發展。
云南旅游業在近期已經被無數次地詬病,或許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情,內部沒有辦法來解決一直積累的影響該行業發展的核心問題時,借助來自各方的壓力來推動解決,讓云南旅游業在高速發展之后有短暫停頓,將自己調整至最佳狀態,再以良好的心態重新出發
大家去旅行,不要貪圖便宜,選擇正規的旅行社,合理的抱團,正所謂“一分錢一分貨”,你交了100塊的錢,就不要妄想能得到1000塊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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