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rack id="nlg2d"><div id="nlg2d"><td id="nlg2d"></td></div></track>
      2. <bdo id="nlg2d"><optgroup id="nlg2d"><thead id="nlg2d"></thead></optgroup></bdo>
      3. <tbody id="nlg2d"></tbody>
      4. <tbody id="nlg2d"><span id="nlg2d"><td id="nlg2d"></td></span></tbody>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

        導讀:修改后旅行社條例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 1.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 2. 旅行社條例幾年 3. 旅行社條例修改內容 4. 旅行社改變行程怎么辦 5. 旅行社條例和旅行社管理條例 6. 旅行社管理條例廢止 7.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手續 8.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理

        1.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

        隸屬國務院直接管理,屬于行政機關,主要職能是 (一)研究擬定旅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研究解決旅游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旅游業的法規、規章及標準并監督實施。 (二)協調各項旅游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緊急救援及旅游保險等工作,保證旅游活動的正常運行。 (三)研究擬定國際旅游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游產品的開發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國內旅游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國內旅游的戰略措施并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游者投訴,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旅游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旅游統計工作。 (六)研究擬定旅游涉外政策,負責旅游對外交流合作,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游協定,制定出境旅游、邊境旅游辦法并監督實施。 (七)組織指導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制訂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并監督實施。 (八)指導地方旅游行政機關開展旅游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對直屬單位實施領導和管理。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旅行社條例幾年

        旅游的法律名稱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游暫行管理辦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旅游投訴暫行規定》。

        3. 旅行社條例修改內容

        1、申請國內旅游業務或者出境旅游業務,必須有企業法人資格,也就是說,旅行社必須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獨資企業這些沒有法人資格,不可以辦旅游業務。

        2、(認繳)注冊資本在30萬元以上

        3、申請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設區的市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外資(合資和獨資)企業需要到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

        4、旅行社應當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的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只有在旅行社停止經營后,才能取回。

        5、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6、旅行社每設立一個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5萬元;每設立一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30萬元。

        7、旅行社的導游人員,應當持有國家規定的導游證;組織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領隊,還需要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游從業經歷。8、境內旅游業務可以直接申請,出境旅游業務需要滿足2個條件:一、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二、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

        4. 旅行社改變行程怎么辦

        因不可抗力或者? ?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游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

          (四)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

        5. 旅行社條例和旅行社管理條例

        《旅行社管理條例》(也稱《旅行社條例》)

        以下是時間的內容

        經2009年1月21日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是為了加強對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業的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條例。

        6. 旅行社管理條例廢止

        云南省已廢止簽訂紙質旅游合同,參團時一定要到旅行社簽訂電子旅游合同

        7.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手續

        在我國,現代意義上的旅游立法是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開始的,為了保障現代旅游業的健康發展,我國在頒布的眾多民事和經濟的法律和法規中,十分重視對旅游業的法律保護。但是,由于旅游活動領域存在著某些不同于一般經濟或民事關系的特殊的權利義務。僅靠通用性法律的一般原則和規定,不足以調整這些特殊的權利義務。這樣,調整旅游社會關系的專門法律法規也不斷出臺。所以,目前我國有兩類法律和法規調整旅游社會關系。

        一類是通用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盡管這些法律從立法意圖上不是專門針對旅游社會關系制定的,但事實上它所提供的法律原則和規定也適用于旅游事業。

        另一類是專門調整旅游關系的法律、法規。旅游業在我國是一個新興的產業部門,旅游專門立法工作起步較晚。1985年5月11日,國務院頒布了《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這是我國第一個關于旅游業管理方面的法規。該《條例》施行后,相繼有幾十個專門法規問世。這些法規在實踐中也在不斷地修改和完善。目前我國已經制定的旅游法律、法規主要有:《旅行社管理條理》、《導游人員管理條理》《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的規定》、《旅游投訴暫行規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

        8. 修改后旅行社條例怎么辦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河南省旅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旅游活動、從事旅游經營與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條例》和本細則。

        第三條,從事旅游經營是? ??經營者以旅游的名義招徠、接待旅游者,并為旅游提供有償服務的經營行為。

          第四條, 旅游業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條例》規定,明確主管旅游工作的部門,加強旅游行業行政執法工作。

          各級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旅游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法規授權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行使職權。

          

          第二章 旅游資源開發與管理

          

          第五條 旅游開發規劃應當在旅游發展規劃的基礎上,對旅游資源開發項目和設施建設項目做出具體安排,并按照旅游景區(含旅游度假區、游覽區等各類形式)規劃、旅游線路規劃和旅游項目規劃的不同要求編制。

          

          第六條 編制旅游開發規劃應當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注重旅游業發展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旅游開發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一)綜合評價旅游業發展的資源條件和基礎條件;

          

          (二)市場需求分析、市場規模測定、旅游發展目標;

          

          (三)發展戰略布局和旅游產品的開發重點;

          

          (四)旅游資源開發安排與設施建設;

          

          (五)環境、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的保護原則和措施;

          

          (六)旅游開發的經濟效益和實施規劃的措施等。

          

          第七條 旅游開發規劃實行分級審批制度。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和審批省內重點和跨區域的旅游開發規劃;市地、縣(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協調和審批本地區的旅游開發規劃。

          

          旅游開發規劃由各級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論證,并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

          

          第八條 承擔編制旅游開發規劃任務的單位應當符合國家關于旅游規劃設計單位資格和旅游規劃單位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省從事編制旅游規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資格認證,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未取得認證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旅游規劃編制工作。

          

          第三章 旅游經營者的審批

          

          第九條 旅游景區(點)依法實行旅游經營許可證制度。申請單位應當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逐級上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頒發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旅游經營許可證和標志牌。

          

          第十條 旅游經營標志牌必須懸掛在旅游景區(點)入口醒目處。

          

          未取得旅游經營許可證和標志牌的各類旅游景區(點)不得從事旅游經營業務。

          

          第十一條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旅游景區(點)的資源、服務設施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況,對旅游景區(點)評定等級,并向社會公告。

          

          旅游景區(點)等級評定標準及實施辦法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訂。

          

          第十二條 旅游景區(點)門票價格按隸屬關系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制定價格時應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旅游景區(點)管理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門票價格,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擅自提高票價或變相提價。同一旅游景區(點)不得多點收費,有特殊價值需另行售票的,應按價格審批權限審批。

          

          第十三條 星級飯店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權限,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旅游涉外星級飯店評審機構負責評定。

          

          第十四條 要求評定星級的飯店(含度假區(村)、公寓、游船,下同),應當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逐級上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的飯店要求評定星級時,可以直接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新建、改建或擴建星級飯店時,應當經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第十五條 未經批準的單位不得使用星級飯店用語、標志和旅游(涉外)定點飯店標志牌。

          

          星級飯店標志牌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放。已評定為星級飯店的,不得隨意降低服務標準,并不再懸掛其他等級標志。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審批管理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辦理。

          

          餐飲、購物、醫療、工藝、旅游用(產)品、娛樂等場所要求評定為旅游(涉外)定點單位的,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應當懸掛旅游(涉外)定點單位標志牌。

          

          旅游(涉外)定點單位標志牌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

        Hash:47663475c47ffbd4b8708c2c338830a5bd4a3efe

        聲明:此文由 謝絕崇拜 分享發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 kefu@www.51kouyi.org

          
          
          1. <track id="nlg2d"><div id="nlg2d"><td id="nlg2d"></td></div></track>
          2. <bdo id="nlg2d"><optgroup id="nlg2d"><thead id="nlg2d"></thead></optgroup></bdo>
          3. <tbody id="nlg2d"></tbody>
          4. <tbody id="nlg2d"><span id="nlg2d"><td id="nlg2d"></td></span></tbody>

            91欧美激情一区二区三区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