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有哪些?
導讀:旅游景區安全保障義務有哪些? 安全評價機構違反有關安全評價規則的處罰有什么? 旅游景區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有哪些?
安全保障義務是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 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負有的合理限度范圍內的照顧、保護他人免受人身損害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首先確認了安全保障義務,是司法解釋 發展 法律的重要成果,是調整景區經營管理者與游客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依據。旅游景區是指任何一個可供旅游者或來訪游客參觀游覽或開展其他休閑活動的場所,是旅游者參觀、游覽的主要場所。旅游景區以其獨特的自然、人某觀和愉快輕松的環境帶給游客愉悅的心理感受和體驗,成為主要的旅游吸引物。旅游景區作為一種重要的公共空間受到各種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影響,使旅游景區的安全備受考問和挑戰。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線,旅游景區發生的這些旅游安全事故不僅給游客的人身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也嚴重損害了景區旅游形象。
安全評價機構違反有關安全評價規則的處罰有什么?
依據《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安全評價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資質半年,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處理:
1.從業人員不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的。
2.安全評價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評價報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從事安全評價活動的。
4.泄露被評價對象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
5.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評價機構,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6.未按規定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
7.定期考核不合格,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8.內部管理混亂,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未有效實施的。
9.未依法與委托方簽訂安全評價技術服務合同的。
10.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監督檢查的。
旅游景區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有哪些?
公園、風景名勝區等旅游景區應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會,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1)制定和完善本單位的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保衛防范措施。(2) 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確定公園、風景名4區等旅游景區內的重點要害部位,嚴格落實各項保衛措施,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3) 加強重點防范部位和貴重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4) 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關部門指出的事故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的期限內決,并將結果報相關部門。對暫時難以解決的事故隱患,要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Hash:6ab059d3223da457e1706dde601731b260681b3a
聲明:此文由 maylee 分享發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 kefu@www.51kouy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