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開分公司 旅行社開分公司必須交保證金嗎
導讀:旅行社開分公司 旅行社開分公司必須交保證金嗎 1. 旅行社開分公司必須交保證金嗎 2. 國內旅行社分公司保證金多少 3. 開旅行社需要保證金嗎 4. 開旅行社需要交保證金 5. 旅行社注冊分公司還需交保證金嗎 6. 成立國內旅行社需要交多少保證金 7. 旅游分公司需要交保證金嗎 8. 旅行社開分公司必須交保證金嗎為什么 9. 旅行社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續
1. 旅行社開分公司必須交保證金嗎
資金要求:有符合《旅行社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金和質量保證金。其中,國際社不得少于150萬元,經營入境旅游業務的,應交納60萬元質量保證金,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應交納60萬元質量保證金;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30萬元,并交納10萬元質量保證金。
2. 國內旅行社分公司保證金多少
正規的國際旅行社首先注冊資本不少于150萬元人民幣。此外,經營入境旅游業務者,需繳納60萬元人民幣的質量保證金;經營出境業務者需繳納100萬元質量保證金。 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人民幣。此外還需要交納10萬元質量保證金。
另外在設備和人員配置上都要有一定的規定,你既然問錢我就不多說了。
兩者都需要由國家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 其實現在的很多旅行社都不符合國家規定,但是他們照樣經營。
3. 開旅行社需要保證金嗎
旅行社應當按照規定繳納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六十七條,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游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擴展資料:注意事項:保證金屬于繳納的旅行社所有。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比例從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費。保證金的管理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標準、分級管理的原則。
國家旅游局統一制定保證金的制度、標準和具體辦法。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權限實施管理。
由于旅行社對參團游客擅自分團、脫團及滯留境外、逾期返程需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旅行社有權根據游客的實際情況收取保證金,具體保證金的標準以及收取和退換方式則由雙方另行約定。
4. 開旅行社需要交保證金
資金要求:
有符合《旅行社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金和質量保證金。
其中,國際社不得少于150萬元,經營入境旅游業務的,應交納60萬元質量保證金,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應交納60萬元質量保證金;
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30萬元,并交納10萬元質量保證金。
5. 旅行社注冊分公司還需交保證金嗎
一、 國際旅行社,不得少于150萬元人民幣; 二、 國內旅行社,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 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 一、 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游業務的,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100萬元人民幣;二、 國內旅行社,10萬元人民幣。
6. 成立國內旅行社需要交多少保證金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三)有經培訓并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四)有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于15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
第 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
(一)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游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交納10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交納1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申請批準。
第十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
(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經營場所證明;
(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第十一條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書后,根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一)符合旅游業發展規劃;(二)符合旅游市場需要;(三)具備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條件。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游業務。開旅行社的流程:1、設立旅行社申報審批程序;2、審批旅行社的條件;3、審批期限;4、工商登記。
7. 旅游分公司需要交保證金嗎
1)有固定營業場所,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包括直線電話、傳真機、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
3)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聯網的條件。
4)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包括具備任職資格的旅行社負責人少于1名、部門負責人或業務主管不少于2名、取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以及不少于3名以上的專職導游人員。
5)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和20萬元旅游質量保證金。
8. 旅行社開分公司必須交保證金嗎為什么
掛靠分2種,營業部和分公司。
1.營業部的話是不需要向旅游局繳納質量保證金的。但是營業部沒有自己的獨立財務,不能獨立操作團隊。(雖然國內很多營業部都私下偷偷操作。)如果總部旅行社還是要收你保證金的話就是繳納給總部旅行社,從而用來制約你不會損害他的品牌。至于多少就看你與掛靠方的談判了。
2.分公司,是需要繳納質量保證金的,向旅游局繳納5W元人民幣的質量保證金。這個款項你如果違規操作,或者出現事故了,旅游局是可以用來罰款或賠償的。分公司的話可以擁有獨立的財務,可以自己獨立操作團隊。其擁有的功能跟一家旅行社是一樣的。
9. 旅行社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續
需要辦理分公司登記手續。資料如下:
1 分公司登記申請書,在工商局領取
2 委托書 也在工商局領取。
3 公司執照副本復印件
4 公司章程
5 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憑借以上資料就可以辦理旅游公司分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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