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文地理,包括什么內容?
人文地理探討各種人文現象的地理分布、擴散和變化,以及人類社會活動的地域結構的形成和發展規律的一門學科,是地理學的兩個主要分支學科之一。
1、人文地理學經過長期發展已形成一個較完整的學科體系。一般可以分為綜合理論部分、通論部分(部門人文地理學)和專論部分(區域人文地理學)。
2、人文地理學綜合理論部分主要指對人地關系理論的研究。人文地理學通論部分可分為經濟、政治、社會文化三個方面,也有一些學者將其分為社會文化和經濟兩個方面。人文地理學專論部分則包括對各種地區人文要素的區域地理研究。
擴展資料:
人文地理研究特點:
人文地理學的研究特點既有綜合性、地域性和動態性等地理學各分支學科所共有的特征,又有以人文現象作為研究主體的特征。
其研究對象雖與社會科學有相同之處,但其注重地域分布特征及人文現象與地理環境的相互關系,又不同于社會科學,從而形成其特有的理論和方法,成為一門跨學科的邊緣性科學。
作為地理學中一門接近人文或社會科學的學科,人文地理學在研究方法上既采用地理學中傳統的方法(如實地調查、運用地圖等)和現代方法(如航空像片、衛星像片、地理模型等),也引進大量的社會科學方法(如抽樣調查、定量技術、心理學和行為學等研究方法)。
地理學是研究地球表面的自然現象和人文現象空間分布以及兩者間相互關系的一門學科,人文地理學和自然地理學是相互密切聯系的兩大組成部分。因此,人文地理學的發展對于地理學的發展有重要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人文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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