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社質保金減半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
導讀:旅行社分社質保金減半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 1.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 2. 旅行社注銷后質量保證金能立即退還嗎? 3. 旅行社質保金怎么退 4. 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可以退嗎 5.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交 6.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退還業務 7.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一次 8.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給員工 9.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重慶
1.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是指由旅行社繳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權益的專用款項。
1995年,國家旅游局頒布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實施細則》。隨后國家旅游局又發布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辦法》、《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使該項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國家旅游局還同時發布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對質量保證金的繳納、退還、管理、理賠、監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保證金為現金形式,其他有價證券、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不能作為保證金的繳付和抵押形式。支付保證金金額的決定,由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程序作出。經營國際旅游招徠和接待業務的旅行社(含經國家旅游局許可設立的中外合資旅行社)60萬元;經營國際旅游接待業務的旅行社30萬元;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旅行社10萬元;特許經營出國(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另繳100萬元。
2. 旅行社注銷后質量保證金能立即退還嗎?
辦理流程梳理如下:
1.提交《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申請書》、《申請暫退質保金信用承諾書》;
2.按屬地原則到市或縣級文廣旅局開具《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
3.攜《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到存質保金的銀行取款。
附件:《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申請書》、《申請暫退質保金信用承諾書》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申請書。
3. 旅行社質保金怎么退
從公司角度,旅行社建立分社,質保金是在總社戶頭的。應歸總社所有。現在實際的情況是:部分分社都不是總社自己開的。都是有加盟掛靠形式,由分社加盟方自己出質保金,那么分社感覺這個銀行利息應該歸分社所有。綜上所述、銀行質保金的歸旅行社所有,至于總社歸屬還是分社可以自己協商溝通。
4. 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可以退嗎
部分能退,部分情況不能退,具體如下:
1,對于周邊旅游線路退款、退團政策 出發前不足4天(不含雙休日及法定假日)的,提出退訂、人數減少或其它項目改變,將根據實際情況收取車位損失費用,退還扣除車位損失的剩余團款;
2,對于老年人、已含門票的兒童等特殊人群如有門票優惠政策(以當地政策為準),您可持有相關證件,由導游協助在景區門口做相應退款。
3,行程中如游客自愿取消部分景點,將不退還相應費用。旅行產品內標明贈送的項目如不能成行,不做任何退款。如有需要,請與導游或中商國旅建外分社客服專員確認相關事宜。
4,國內長線退款、退團政策 以下情況可全額退款:出發日期7日以外(周末、節假日等旅游旺季除外),或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團。 以下情況可部分退款:出發日期3日以外、不足7日的,扣除機票損失及代辦業務等各項已產生費用;出發日期1日以外、不足3日的,扣除機票全款及代辦業務等各項已產生費用;
5,國內長線行程中因老年證、軍官證、學生證、教師證等證件產生優惠的,將退還成本價與優惠價之間差額,或由導游寫下書面說明,行程結束后,在組團旅行社辦理退費差價(其實建議,游客在旅行期間直接辦理退費差價,以免結束后需要各方落實,耽誤周期);行程中所含景點、用餐、住宿等項目如不參加需提前告知導游,未產生的費用當地現退;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您自身原因造 成行程不能進行,未產生的費用當地現退。以下情況不退款:出發前1日以內退團,費用不退;機票為團隊折扣票,確認出票后不得簽轉、更改、退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費用不退;
6,國內部分區域產品如海南、云南等地由于當地旅游接待費用的特殊性,以下情況費用不退:云南的常規團,老年證、軍官證、學生證、教師證等證件無效;麗江段大玉龍景區含:玉龍雪山進山費、玉水寨、玉峰寺、玉柱擎天、東巴谷、東巴萬神園、東巴王國,以上6個景點為套票贈游景點,行程中因游覽時間不夠的原因,除玉水寨外,其他景點不作游覽,費用無法退還,所有證件發生的優惠也一律不退;因當地旅游局規定團隊必須制卡操作,退餐必須提前二天以上,否則不予退費;若游客自愿取消行程或中途離團,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車費、餐費、景點門票均無法退還;如因特殊情況需離團,需補收離團費100元/天/人,行程內任何優惠一律不退。以上退款標準如遇周末、節假日等旅游旺季特殊情況,需按實際產生損失核計。
出境旅游線路退款、退團政策
以下情況可全額退款:
出發日期7日以外(周末、節假日等旅游旺季除外),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團。
以下情況可部分退款:
簽證被拒簽,扣除簽證辦理所產生費用,退還剩余團款。(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下情況不退款:
支付訂金以后,因客人個人原因取消者(包括報名后無法提供齊全的有效證件、簽證材料者;
簽證完畢后不能根據要求支付相應的保證金者或無法在旅行社指定日期前支付團款及保證金者)訂金不予退還,并承擔其他相關損失費用;
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費用不退。
5.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交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行社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根據《旅行社條例》的規定,由旅行社在指定銀行繳存或由銀行擔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依據《旅行社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為旅行社開設保證金專用賬戶或提供保證金擔保業務的銀行,由國家旅游局指定。國家旅游局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指定符合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并提出書面申請的中國境內商業銀行作為保證金存儲銀行。
第四條 旅行社須在國家旅游局指定的范圍內,選擇一家銀行(含其銀行分支機構)存儲保證金。保證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銀行為旅行社開設保證金專用賬戶。當專用賬戶資金額度不足時,旅行社可對不足部分申請銀行擔保,但擔保條件須符合銀行要求。
第五條 銀行本著服務客戶的原則受理旅行社的保證金存儲業務,按期辦理保證金的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續,不得為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旅行社提供擔保。
第六條 旅行社要按照《旅行社條例》的規定,到指定銀行辦理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續。
第二章 存 款
第七條 旅行社需要存繳保證金時,須持《營業執照》副本、《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到銀行辦理存款手續。存繳保證金的旅行社須與銀行簽訂《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款 協議書》(附件1),并將復印件送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 為最大程度提高資金效益、簡化續存手續,銀行按照不少于一年定期、到期自動結息轉存方式管理保證金,中途提取部分改按活期結算利息。利息收入全部歸旅行社所有。
第九條 為防止保證金存單質押,銀行應在存單上注明“專用存款不得質押”字樣。
第十條 銀行提供保證金擔保的,由銀行向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旅行社質量保證金銀行擔保承諾書》(附件2)。銀行擔保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擔保期屆滿前3個工作日,應續辦擔保手續。
第三章 取 款
第十一條 旅行社因解散或破產清算、業務變更或撤減分社減交、三年內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而降低保證金數額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證金時,須向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出具《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附件3)。銀行根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將相應數額的保證金退還給旅行社。
第十二條 發生《旅行社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銀行應根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劃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決定書》,經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實無誤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第十三條 發生《旅行社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銀行根據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
第十四條 提供保證金擔保的銀行,因發生《旅行社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在收到《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劃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決定書》或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5個工作日內,履行擔保責任。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銀行應及時和定期通報保證金情況信息,具體通報內容和方式如下:
(一)當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人民法院依據《旅行社條例》規定,劃撥保證金后3個工作日內,將劃撥單位、劃撥數額、劃撥依據文書等情況,通報給旅行社和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二)銀行應每季度將保證金存款對賬單一式兩份,發送給旅行社和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同時廢止。
6.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退還業務
旅行社交質量保證金是合理的。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即申辦旅行社時, 依法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預先交納的, 由旅游行政部門管理的, 用于保障旅游者權益的專用款項。旅行社經營期間, 保證金要存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帳戶, 旅行社終止經營時, 保證金退還。
經營國際旅游招徠和接待業務的旅行社( 含中外合資旅行社) 6 0萬元人民幣;
經營國際旅游接待任務的旅行社3 0 萬元人民幣;
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旅行社1 0 萬元人民幣;
特許經營出國( 出境) 旅游業務的旅行社1 0 0 萬元人民幣。
7.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一次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是指由旅行社繳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權益的專用款項。隨后國家旅游局又發布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辦法》、《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使該項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國家旅游局還同時發布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 實施細則》,對質量保證金的繳納、退還、管理、理賠、監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對旅行社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保證旅行社規范經營,維護我國旅游業的聲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旅行社的經營特點,參照國際慣例,經國務院批準,對旅行社實行質量保證金制度。
8.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給員工
如果旅游者與旅行社因保證金退還問題發生糾紛,旅游者可以選擇多種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既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擔民事責任,也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擔行政責任。
遇到旅行社不退還保證金游客可以向旅游局,工商局,投訴,投訴電話12315。行政程序不好使,就司法程序,起訴,不過司法程序麻煩,建議行政程序,只要有證據。 在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前,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的內容應當符合旅行社條例規定,旅游者應對合同的條款仔細閱讀,對于一些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避免日后因約定不明確而發生糾紛。
9.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可以退還重慶
租房押金要在辦完退租手續一個月后才退。
重慶公租房沒住滿5年可以退,公租房不住了隨時都可以退回。在終止之日騰退住房,并結清房屋租金、水、電、氣、物業等相關費用。
重慶公租房退租流程是什么樣子的?
你可以到公租房小區的物管中心提出退房申請,在終止之日騰退住房,并結清房屋租金、水、電、氣、物業等相關費用。原有住房和設施有損壞、遺失的,承租人應恢復、修理和賠償。租房押金還要在辦完退租手續一個月后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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