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臺市的五大文廟遺存
內丘文廟遺址位于河北省邢臺市內丘縣城北關村。宋代所建文廟位于內丘縣衙東側,計20間。至明代遷至北街,由大成殿、戟門、泮池、欞星門等組成。 內丘縣文廟具有嚴謹的布局和獨特的建筑風格。清光緒年間辟為中丘書院,建筑規模宏大,規格很高。根據《大宋邢州內丘縣新建至圣文宣王廟記》碑記載:“內丘文廟創建于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年),原址在舊縣衙內東側”。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辟為中丘書院。其文廟建筑均毀于上世紀50-60年代。現存文廟遺址有基本的原始風貌,地面上有9棵千年以上樹齡的古柏,歷史悠久,具有很高的歷史價值和保護價值。
2006年7月上旬,在文廟遺址出土了3通古碑刻和十余件石刻。 古碑出土后,據專家論證,《宸翰》、《圣諭》、《御敕》3件碑刻價值十分珍貴,在省內甚至全國也屬罕見,屬于國家級珍貴文物,有非常重要的研究價值。在文物出土當日,內丘縣政府便下令遺址上的項目工程全部停工,其后又決定,文廟遺址一帶保持現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改建項目。
2008年在原文廟遺址處出土碑立于北宋天圣四年(公元1026年)的《至圣文宣文記》,保存完好。碑刻圓首、方座,通高2.05米,碑身高1.67米,碑額篆文“至圣文宣文記”。碑文行草,字體流暢,計21行,滿行47字,共計927字。碑文記敘了新建“至圣文宣王廟”有關事宜,并寫明:“將仕郎守主簿權縣尉吳賁撰文,學究王規書丹,承奉郎守縣令張楚、三班借職監酒稅王益立石。”全文頌揚了孔子的“德”、“義”、“禮”、“樂”,其書法藝術頗具東晉“二王”遺風,飄逸瀟灑。
另一件出土的赑屃碑座通長1.80米,寬0.9米,高0.65米,重約1.5噸,背部中間鑿有固定碑的長方形石槽,采用圓雕手法,雕刻精湛,栩栩如生。其出土地點恰與清道光《內邱縣志·學官圖》所載的碑刻位置相吻合。從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順德府志》錄有《內邱新辟學門記》碑文得知,此碑座應為明萬歷年間立于文廟東學門前的《內邱新辟學門記》碑的碑座。碑失后,座留原址。
出土的三塊明代嘉靖帝“圣旨碑”即《敬一箴》、《程子動箴注》和《圣諭》碑,每塊碑分別篆刻“御制”、“宸翰”、“圣諭”字樣,其字面均與帝王有關,且碑面活龍活現的龍紋象征著帝王的尊嚴,故稱明世宗嘉靖帝“圣旨碑”。 內丘三塊明嘉靖帝御碑的出土在我省及華北地區,較為少見,為研究明代中晚期的社會制度提供了新的重要資料,同時可彌補當地史志之闕如
沙河文廟,位于河北省邢臺市經濟開發區沙河城鎮(原屬沙河市),是原沙河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該廟建筑除大成殿之外大多已無存。現歸邢臺開發區管理。
《沙河志》記載,沙河文廟始建于宋朝大觀年間。明朝、清朝多次翻修。整個建筑群坐北面南,平面呈縱長形。貫穿文廟南北中軸線上的主建筑有欞星門(基門)、戟門(穿心殿)、甬道和先師殿(大成殿)等建筑,中軸兩側有崇圣祠、儒學宮、教諭署、訓導署等。起初,文廟的規制較小,布局簡單,構筑簡陋。另外根據隋唐思想家傅奕(公元555—639)題寫的《沙河縣先師廟訪謁記》碑,可知沙河文廟的前身先師廟早在隋代便建立,先師廟也是始于隋代,邢臺市各縣建制穩定,各縣先師廟當均建于隋代。
該廟的廟址后來成為如今的沙河城鎮中學。現在關于恢復文廟基本規制項目已被列入邢臺市開發區計劃。邢臺經濟開發區教育文化體育辦公室恢復文廟基本規制項目 , 項目占地約 11, 000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 2139 平方米,在原基礎上修復大成殿及大成門,新建欞星門、泮池、東廡、西廡等基本規制。
南宮文廟建筑已經不存,但文廟內的重要碑刻《重修文廟碑記》完整保存,別列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全稱《重修南宮縣學碑》,也稱《重修文廟碑記》。位于河北省南宮市南宮中學院內(原南宮縣縣政府院內)。該碑原為南宮縣文廟之物,坐落在文廟泮池之側,故稱南宮碑。因碑額題有篆文“重修文廟碑記”,故也叫重修文廟碑記。張裕釗篆文并書丹。
此碑系清末著名散文家、書法家張裕釗撰文并書丹,字體結構里圓外方,方中帶圓,頗有風神;圓中見方,內藏筋骨,使每一個字都顯得既充實而又有余韻,堪稱“柔峻相間,融而化之”,曾被譽為“在近代書壇上別開生面,獨創一格”的“南宮碑體”。稱為“文字雙美”,刻鐫兼優的藝術珍品。此碑頗得金石書法愛好者的青睞,其拓本解放前在京、津書肆就多有出售,風行海內外。 張裕釗(1823~1894),字廉卿,湖北武昌人。清代著名散文家、書法家。南宮碑是他64歲時的作品,所以筆勢勁健,比較嫻熟地體現了他的藝術風格,具有相當高的藝術價值,直到現在,此碑拓本仍風行于海內外。 南宮碑的內容,主要是抨擊了腐朽的科舉制度。他從“天下之治在人才,而人才必出于學”的思想出發,提出了只有廢除“其弊已極”的“八股之文”,倡導“明體達用之學”,才能使國家“志氣所動,人蹶而興”,從而使國家富強起來。全文立論鮮明,結構嚴謹,文辭簡潔,說服力強,在當時不失為一篇切中時弊的政論文章,故而被譽稱為“文字雙美”的書法珍品。
南宮文廟的《重修南宮縣學碑》
順德府文廟位于河北省邢臺市區內,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類型為古建筑,公布時間為1993年7月15日。順德府文廟大成殿是河北省建筑規模最大的文廟大成殿。
順德府,元代時期升邢州為順德府,轄邢臺、內丘、沙河、平鄉、巨鹿、唐山(堯山)、南和、任縣、廣宗等九縣,各縣均建有文廟,順德府文廟是府級文廟,不是邢臺縣文廟,邢臺縣文廟已經毀壞無存。
順德府文廟修建于唐代,元代時期重修,今文廟大成殿的歷史年代為元代,大成殿內重修有孔子及四配、十二哲塑像和孔子圣跡圖36幅彩繪,大成殿月臺欄板和臺階改建,以及東西兩廡的修建,是邢臺市祭孔的圣地,明清時期為順德府十二景之一。
順德府文廟舊址位于邢臺市橋東區順德路,唐代稱文宣王廟,宋、元時統稱孔廟,明、清時期稱文廟。文廟內保存較為完好的大成殿為修建于元代,明代重修,是文廟的主要建筑,位居于全廟的中心,面闊七間(21米),進深四間(15米)。
文廟歷史據《順德府志》載:順德府文廟“建自唐,尋廢”。邢臺在唐初已為上州,按朝廷規定,必須建立相應規模的文廟。此廟在唐末荒廢后,宋代多次維修。到了元朝建國之初,忽必烈提倡尊孔,“詔修天下孔廟”。于是,順德府文廟在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得到重修。明朝天順四年(公元1460年)、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又曾先后兩次,由知府親自主持擴修文廟大成殿。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又修建了文廟欞星門,并加筑甃泮池石橋。
至明神宗萬歷十一年(公元1583年),進士出身的嵩縣人王守誠任順德府知府時倡議“拓地擴修文廟”,加筑了四周的圍墻,遂使邢臺文廟的規模漸臻完備。入清以后,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又于文廟欞星門左右增建門樓,氣勢更加宏樸。
通過文廟的牌坊門樓,往北依次建有玉振坊、奎文閣、泮橋、碑亭、大成殿等建筑。大成殿是祭祀“大成至圣先師”孔子的大殿;門廊匾額上書“先師廟”;后改為“文廟”二字。左右二坊四面匾額上書:“德配天地”、“道冠古今”、“刪述六經”、“垂憲萬世”;后又改為:“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坊外東西有二門,東曰“圣域”;西曰“賢關”;大成殿前建有四座配殿;東上祭祀復圣顏子;西上祭祀宗圣曾子;東次祭祀述圣子思;西次祭祀亞圣孟子。殿前建有學宮和登云橋。文廟前、后來文勝商場所在地建有一座魁星樓。。
民國時期的順德府文廟,周圍樹木茂密,濃蔭蔽日。自廟門向北依次建由玉振坊、奎文閣、泮橋、碑亭、大成殿等建筑。解放后文廟舊址曾先后做為邢臺師范和邢臺地區行署駐地。后來其他建筑年久失修日漸毀壞,唯大成殿保存基本完好。1981年河北省撥款修整大成殿,面貌一新,列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3年,地市合并后為邢臺市政府辦公場所。雖幾易其主,因大成殿被列為河北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所以保存完好,2000年經國家文物部門批準,大成殿整體移建于達活泉公園內。成為河北省重點文物遷移的典范之一。
宮墻柏影 ——順德府十二景之一[李京原文] 順德府儒學,南北長二百三十一步,東西廣一百一十一步,殿廡弘敞,宮墻崇峻。古柏數百株,霜皮溜雨,黛色參天,童童曲曲,皆唐宋間物。形勝甲天下,日月麗影,印拂階墀,如篩金瀝玉,風動聲清遠,裊裊似鸞鳳鳴經,行其下,起人仰止敬肅,爽朗暢悅。詩曰:
宮墻古柏碧森森,培植千年雨露深。
泮水滋成蒼秀色,芹香熏老歲寒心。
講堂照日云流砌,書閣凌空月滿林。
天際笙簧風細細,諸生弦誦和歌吟。
順德府文廟遺存的數通碑刻
民國時期順德府文廟的欞星門
平鄉文廟位于河北省邢臺市平鄉縣平鄉鎮學前鋪。大成殿是文廟的主體建筑,該殿始建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間(1008—1016),據《平鄉縣志》學宮圖可知,文廟建筑分為東西兩路,大成殿位于西路中軸線的中心位置,東路為附屬建筑,整個文廟建筑群的占地已不祥,但規模宏大,功大成殿建筑面積315平方米,為元代建筑風格,單檐歇山綠琉璃屋面,面闊五間(25.8米),進深三間(11.27米),殿高12米,四椽伏對乳伏用四柱,重昂五鋪做斗拱置于平板枋之上。功能齊全,主次布局分明。文廟的其他建筑已毀,僅存大成殿。
大成殿自始建以來曾于宋徽宗大觀元年、明洪武七年、明永樂三年、明英宗正統六年、明武宗正德十五年、明穆宗隆慶九年、清乾隆十六年先后七次進行過重修改建,為縣學所在地,是歷代全縣的最高學府和教育行政機關。抗日戰爭時期,日軍飛機轟炸平鄉城,將大殿頂部西北角炸毀。六十年代初將木質屏風加固為磚式墻體,做糧庫沿用30余年,1993年由縣政府出面協調將糧庫遷出。該殿因年久失修部分木結構已腐朽,殿頂琉璃瓦及四檐斗拱殘破嚴重,但整體保存較完整,仍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價值。1993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將該殿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16年被列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北宋大觀元年資正殿學士鄭居正“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于石,立于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郡邑”。于次年刻石,立于順德府平鄉縣城(今平鄉鎮)的文廟學宮之內。碑通高5.14米,寬1.38米,厚0.38米,碑額身高1.40米,寬1.50米,浮雕七龍盤頂。2008年10月23日 ,平鄉大觀圣作之碑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該碑現保存于平鄉縣平安公園內。
大觀圣作之碑,始刻于宋大觀二年(1108年)青石質料,碑身為一塊整體的石料雕刻而成,高浮雕七龍盤頂,龜趺座通高5.14米,碑身高4.34米,厚0.38米。碑首陽面中間陰刻“大觀圣作之碑”六個楷書大字,為權相蔡京題寫,碑文由宋徽宗趙佶所撰,并由書學博士李時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體”摹寫而成,筆法俊逸、嚴謹規整,不失書法妙品。該碑嫻熟的雕刻工藝,精湛的書法藝術比較少見,是研究宋代石刻工藝和宋代書法的珍貴史料。該碑刻也是河北省僅存的3通大觀圣作碑之一。
邢臺市五大文廟遺存 內丘文廟———縣重點文物(遺址及碑刻古柏) 沙河文廟———市級重點文物(大成殿) 南宮文廟———省級重點文物(縣學碑) 順德府文廟——省級重點文物(大成殿),順德府十二景之一,邢臺祭孔圣地。 平鄉文廟———國家級重點文物(大成殿)、省級重點文物(文廟大觀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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