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6年9月,城琰鄉農民協會成立,會址設于五通宮。農會成立后,組織會員開展“二五”減租,去除一切不必要的額外負擔,這樣既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反對大斗大秤,收繳地主-械等革命活動。實行了“一切權力歸農會”,由農民自己處理自己的事務,決策農民自己的事情,處理農民之間的日常糾紛,落實國民政府的政策。因此,當時的農會威信十分高,只要有糾紛,農民也樂意找農會幫助解決,農會實際上成了當時農村最具有實力,最基層的領導機構。而在農會領導下所成立的自衛軍也取代民團的職責,擔負起保衛村民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的責任,民團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