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經營與管理安娜在線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
導讀:旅行社經營與管理安娜在線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 1.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 2.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試卷 3.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七版課后答案 4.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七版 5.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課程總結 6.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七版答案 7.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六版
1.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
答:旅行社經營是指旅行社為了自身的生存、發展和實現自己的戰略目標所進行的決策,以及為實現這種決策而從各方面所做的努力。經營是旅行社最基本的活動,是旅行社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第一職能。旅行社經營能力的高低以及經營效果的好壞,主要取決于其對市場需要及其變化能否正確認識與把握,企業內部優勢是否得到充分發揮,以及企業內部條件與市場協調發展的程度。換句話說,就是看旅行社適應市場能力的高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旅行社可以經營的業務包括境內旅游、出境旅游、邊境旅游、入境旅游和其他旅游業務,經營出境游和邊境游的,要取得業務經營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第二十九條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境內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邊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業務。
旅行社經營前款第二項和第三項業務,應當取得相應的業務經營許可,具體條件由國務院規定。
國際旅行社的經營范圍
國際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包括:入境旅游業務、出境旅游業務和國內旅游業務。具體業務包括內容如下:
1、招徠我國旅游者在國內旅游,為其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游服務。
2、招徠外國旅游者來中國,華僑及港澳臺通報歸國及回內地旅游,為其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及提供導游等相關服務。
3、經國家旅游局批準,招徠、組織我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我國港澳臺地區旅游,為其安排領隊及委托接待服務。
4、經國家旅游局批準,招徠、組織我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我國接壤的國家的邊境地區旅游,為其安排領隊及委托接待服務。
5、經批準,接受旅游者委托,為旅游者代辦入境、出境及簽證手續
6、為旅游者代購、代訂國內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務。
7、其他經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游業務。
2.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試卷
旅游社的經營范圍包括:
為旅游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游者,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旅游公司是有營利目的,從事旅游業務的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規定,設立旅行社,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為其提供旅游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門的許可,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必要的營業設施;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七版課后答案
1.旅行社(TravelAgency),世界旅游組織給出的定義為“零售代理機構向公眾提供關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關服務,包括服務酬金和條件的信息。旅行組織者或制作批發商或批發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組織交通運輸,預訂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務為旅行和旅居做準備。”的行業機構。
2.我國《旅行社管理條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旅游業務的企業。其中旅游業務是指為旅游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游者,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
3.旅行社的營運項目通常包括了各種交通運輸票券(例如機票、巴士票與船票),套裝行程,旅行保險,旅行書籍等的銷售,與國際旅行所需的證照(例如護照、簽證)的咨詢代辦。最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大的旅行社則全球都有分店。從旅行社衍生的職業有:領隊、導游、票務員? ??簽證專員、計調員(旅游操作)等。經營旅行社是必須要持有當局發出的有效牌照,并且必須是某指定旅行社商會的會員才能經營旅行團。
4.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七版
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主要課程:
主干學科:經濟學、工商管理。
主要課程:管理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經濟法、旅游學概論、旅游經濟學、飯店管理原理、旅游資源與開發。
旅游管理專業是隨著旅游經濟的發展、旅游產業的發育而建立的一個新型學科。在中國,這門學科的產生只有二十年的`時間,但已成為工商管理學科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的學科部門,培養具有旅游管理專業知識,能在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旅游企事業單位從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5.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課程總結
國旅運營涉及境內旅游、入境旅游、旅游商品開發與銷售、旅游宣傳促銷策劃、旅游消息咨詢dd等等.
是指有營利目的,從事旅游業務的企業.中文名稱:旅行社 外文名稱:travel agency 服務項目:出境、入境和簽證 束約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
中國國旅集團有限公司是集旅行服務、免稅品經銷、房地產開發與管理、交通運輸、電子商務等綜合服務內容于一體的國有重點大型企業(集團)
6.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七版答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旅行社的設立及經營活動。
本條例所稱旅行社,是指從事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等活動,為旅游者提供相關旅游服務,開展國內旅游業務、入境旅游業務或者出境旅游業務的企業法人。
第三條 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工商、價格、商務、外匯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旅行社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 旅行社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提高服務質量,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旅行社行業組織應當按照章程為旅行社提供服務,發揮協調和自律作用,引導旅行社合法、公平競爭和誠信經營。
第二章 旅行社的設立
第六條 申請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并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
第七條 申請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設區的市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受理申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 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
第九條 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換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說明理由。
第十條 旅行社設立分社的,應當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并自設立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分社的設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設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 旅行社設立專門招徠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詢的服務網點(以下簡稱旅行社服務網點)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服務網點應當接受旅行社的統一管理,不得從事招徠、咨詢以外的活動。
第十二條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在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換領或者交回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 旅行社應當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的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或者向作出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依法取得的擔保額度不低于相應質量保證金數額的銀行擔保。
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
質量保證金的利息屬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條 旅行社每設立一個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5萬元;每設立一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30萬元。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
(一)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約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預交旅游費用損失的。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旅行社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旅行社拒絕或者無力賠償的,人民法院可以從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賬戶上劃撥賠償款。
第十七條 旅行社自交納或者補足質量保證金之日起三年內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交存數額降低50%,并向社會公告。旅行社可憑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減少其質量保證金。
第十八條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使用質量保證金賠償旅游者的損失,或者依法減少質量保證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應當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補交質量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足質量保證金。
第十九條 旅行社不再從事旅游業務的,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向銀行取回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 質量保證金存繳、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資旅行社
第二十一條 外商投資旅行社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條例其他有關規定。
前款所稱外商投資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資經營旅行社、中外合作經營旅行社和外資旅行社。
第二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經營旅行社業務,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 ??。予以許可的,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還應當遵守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
第二十三條 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內地居民出國旅游業務以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旅游的業務,但是國務院決定或者我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和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另有規定的除外。
7. 旅行社運行與管理第六版
一 旅游管理專業干什么的?主要是學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旅游經營管理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之前主要分旅行社方向和酒店方向,但現在也有會展管理、空乘、旅游規劃等方向。旅游管理是一個非常泛的方向,涉及的知識非常雜。
二 旅游管理專業課程旅游管理專業課程非常復雜,主要包括一些課程:旅游學概論、旅游管理學、旅游政策與法規、旅行社業務、旅行社管理、旅游地理學、旅游心理學、旅游經濟學、旅行社經營與管理、旅游市場營銷、旅游英語、旅游會計學、酒店管理學、酒店餐飲學、旅游學概論、旅游文化學、旅游資源開發管理、景點規劃與管理、旅游安全學、旅游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生態旅游、旅游客源、地區概況、旅游財務管理、旅游項目管理、旅游信息系統、微觀經濟學等各個學校及專業的課程會有所不同!
三 旅游管理專業好不好就業起點低:旅館管理專業畢業后,除非你特別優秀,一般需要去基層鍛煉,一般從酒店(哪怕五星級,喜達屋這種)最底層的洗碗、鋪床、保潔員工做起;說好聽點是輪崗、管理培訓生、從基層做起意味著一個本科畢業生和高中生從事同樣的崗位,容易有巨大的心理落差。但旅游管理專業以后的發展方向非常廣大:食、住、行、游、購、娛等等各個方面,都可以是旅游管理專業的發展方向,旅游代表的是一個綜合性產業集群,可選擇的職業多了去了!除過旅行社和酒店還有旅游策劃、旅游研究、旅游規劃、旅游電商、景區相關、旅游地產、旅游投資、旅游分析、旅游咨詢、旅游渠道策劃、旅游運營、旅游周邊、旅游媒體、旅游會展等等,在旅行社工作,也有計調、票務、商務等職位,即使是酒店還分客房、前廳、餐飲、后廚等部門。
四 旅游管理專業就業前景畢業后一般在酒店、旅行社、景區、旅游咨詢公司、旅游規劃策劃機構、旅游電子商務企業、旅游營銷策劃企業、旅游院校以及與旅游服務相關的部門等,從事管理、服務、教學等工作。或者旅游觀光行業創業!旅游管理專業畢業在早期工資不高,剛畢業在基礎工資一般2-3k,初級管理崗位在3-4k等樣子,中層5-8k,高層月幾十k不等。五 國內優秀的旅游管理專業院校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學院東北財經大學旅游與酒店管理學院華僑大學旅游學院湖北大學旅游發展研究院南開大學旅游與服務學院上海師范大學旅游學院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旅游系云南大學工商管理與旅游管理學院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旅游管理系中山大學旅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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