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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層高,將來房齡到了,老

        親愛的問主,不用將來,第一批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建的二三十層高的樓房,在一些南方城市,已經到了房齡,需要拆除了,但出現了尷尬的情況:

        第一,無人去拆。開發商們,不愿意拆;當地政府呢,這是商業性的住宅啊,沒必要參與,而且,政府也不可能有錢拆,拆,還是得開發商們來進行啊。

        但大家對這些高樓,敬而遠之。這到底什么情況呢?

        第二,無利可圖。一個住宅區,或者幾幢房子,要不要拆,那要看,拆了以后再蓋,是不是有利。二三十層高的樓,樓間距又比較近。

        你拆了,最多蓋的跟原來一樣,你不可能蓋四十層啊,現在住宅,最高,也就是二三十層。

        而且,可怕的是,現在對容積率和綠化率有要求,很可能是,你拆了20幢,最后只能蓋18幢,你還賠錢呢。

        這樣,導致開發商不愿意進入。

        第三,住房不僅得不了利,還得出大筆錢。我們正常理解的拆遷,好像是除了拿套房,還拿一大筆錢。可對這種二三十層的高樓,不僅拿不到錢,還得交十幾,甚至幾十萬給開發商。

        住房也不干。

        現在這些房齡到了的樓房,兩個結局:要么業主們,湊錢進行修繕,還能住個幾年;要么,就是放棄,成為鬼樓了,因為住人,已經不安全了。

        我身處南方,看到很多90年代所建,超過20層的高樓,也只能維持修修補補的現狀,現在是這樣,未來更是這樣。

        (正在改造加固的老舊小區)

        這里有一個發生在俄羅斯的故事,可以引發我們的共鳴:

        故事講述俄羅斯一個經濟發展閉塞的小城,30層高的居民樓承重墻產生裂縫,已經搖搖欲墜,消防局長和房管局前來視察,認為居民都應該搬出去,以防發生嚴重坍塌,房管局長建議市長出面對居民樓推倒重建。

        這里邊的住房是居民的唯一住所,搬出來只能流落街頭,大家不知道重建需要多久,屆時生活陷入困境,將何去何從,都不同意。市長沒資金去重建,只能做一些無關痛癢的改造,但始終無法解決困局,房管局長堅信這是危樓,人員必須撤離。

        最終,市長在無奈之下,只能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只有把源頭解決了,才能穩住居民。于是,房管局長背了黑鍋。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房管局長還跑去挨家挨戶叫居民撤出危樓,可卻被眾人群毆,最終局長命喪黃泉,不久之后,也帶走了這棟危樓,造成了悲慘的故事。

        換位思考一下,目前的中國有幾十萬棟超過30層以上的高層,未來將是一個嚴峻的問題,其實,就像俄羅斯這個小城一樣,高樓的命運已經和居民捆綁在了一起,每個人都是自己的樓生,沒有好的去處,只能守著這唯一的住所。

        (30多層的樓房隨處可見)

        這是逃避不了的事實。

        一、為什么房子都喜歡修建二三十層高?都建在哪里?建房趨勢是什么?01、為什么修建二三十層高?

        直接答案:開發商想把利益最大化。

        不難看出,修建6層樓高的小區,那是因為開發商不想裝電梯;修建11層的小區,那是因為開發商只想裝一部電梯;那些18樓的小區,是因為開發商不想修建兩個消防通道,拉大公攤面積,房子不好賣。

        目前開發商普遍建27-33層,為什么極少建34樓呢?這是因為我國《國家住宅設計規范》對房子層高要求是宜為2.8m,為了采光好,開發商們普遍按照2.9m修建。

        再結合我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對超高層的區分在于是否超過100m,而33層是最理想的。開發商通過計算,房屋總樓高計算得出2.9m*32層+5.5米(首層一般作為商鋪或者不作使用的架空層)+0.3米(臺階)=98.6m,和超高 層要求完美契合,從而避開了很多高成本。

        過33層的超高層在消防設計(至少兩個消防通道、消防云梯極限是100米)、結構設計、施工工藝(含鋼率加大)等方面會投入較大成本。這時,修建33層,開發商的利益將是最大化的。

        (正在修建的高層建筑)

        02、都建在哪里?

        我處于一個西南四線城市,以我這里為例,開發商在拿地時都會避開中心城區,一來中心城區拆遷工作難開展,拆遷補償巨大,二來地皮較貴。即使選擇城區拿地,也會選擇老城區中的棚戶區,一是住戶少,二是政府有棚改需求,可以節約大部分成本。

        我這里開發商拿地,都會選擇中心城區的周邊,尤其政府規劃的開發區、新區是拿地最多的地方。

        這些區域人煙稀少,拆遷賠償少,住戶能得到政府和開發商的雙補貼,開發商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開發商也為城市提升了形象,政府和開發商將會是互惠互利的局面。

        03、建房趨勢是什么?

        以目前城市發展,開發商建房都會選擇城市周邊的地,這是未來發展趨勢。這是因為農村逐漸城市化,以前的老城區因為城市發展,原來的配套設施跟不上新時代要求,交通擁堵、就醫困難、上學不便等很讓政府頭疼。

        于是,政府帶頭,城市中心逐漸往周邊遷徙,一般先劃個新區,再修幾個有物業、明晃晃的小區,優質的學校、醫院、道路、商超等設施再跟上,慢慢引導民眾過來,這就成為了城市擴張的方向。

        (某開發新區新建的高層小區)

        至于原來二三十層的老小區,大概率都會租給外來打工者,對于租戶來說便宜,對于房東來說,自己住在新區,美滋滋的收租。

        二、隨著房齡的增長,房子大概率走向20年后:成為老舊小區,有錢的住戶逐漸搬走,老人開始往下層走,這時會搬進很多打工者租房,一部分成了空房,房價已明顯低于市場價。

        30年后:修修補補是常態,房價低也不好賣,搬走大部分人,置換一批便宜買二手房住進來的新住戶。這時,拆遷重建的念想在個別業主心中萌芽。

        40年后:一些低質的樓盤有了危樓的趨勢,此時搬走的人更多了,一些成了無人區,一些僅存租客了。同時,先進派和保守派的業主就拆遷重建上會出現較大分歧,地段好的小區甚至已經有開發商主導溝通協商了。

        40-50年:業主備受煎熬,一面是高昂的維護費用,一面是補償給開發商昂貴的費用(后面會講到為什么)。

        這階段各方利益摻雜,重建逐漸進入實質階段,各方都在樓層選擇、戶型分配、補償金額等切身利益問題互不相讓。

        (正在重建的高層小區)

        50年及以后:進展順利的小區招標重建,進展不順利的小區依然僵持,業主依舊煎熬。政府開始重視,面對僵持不下的多方利益,只能溝通維穩。

        平日里也能看到很多報道,老小區僵持拆遷過程中出現很多奇人怪事,上訪的、拉橫幅的、跳樓的,層出不窮,但隨著樓齡增長,各方利益在招商、臨時居住、賠償等漫長的拉扯中都將趨于一致。

        (正在拆除的老舊房子)

        三、老房子未來該怎么處理?1、開發商不會拆

        做過房地產的都知道,開發商都把資金用到了極致,沒有亂用的錢,幾乎沒有現金流,比如萬達、碧桂園、中梁等知名房企,都是高負債率。這也是很多樓盤爛尾的原因。

        不拆的原因很簡單:①開發商沒錢,根本拆不動。②即使有錢也不值得拆,不掙錢。③拆起來太麻煩,居民也不愿意拆。④市中心淪為老舊城區,城市發展熱點不在這里,更沒必要拆。

        與其耗費無數人力物力,不如將中心轉移 到周邊地區,帶動地區經濟發展。

        2、少部分改造為地標性建筑

        這也是政府出面做虧本的買賣,如果有硬性要求,需要在老舊房子上修建紀念館或地標性建筑,比如必須將北京鳥巢搬到城中村,那肯定無條件的搬遷。

        (政府征收老舊小區拆除)

        3、大部分建筑將是修修補補

        很多老房子都沒有物業,此時只能政府出面做基本維護,年輕人逐漸搬走,高層逐漸往下層輪換,直到最后只剩下老人留守。百年后,老人去世,房子荒廢。

        值錢的地皮,政府出面回購,推平重建其它建筑,不值錢的地皮,政府也不管,任它自由發揮,徹底淪為無人區、廢城。比如有名的鄂爾多斯鬼城。

        不過,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政策,用于老舊小區的改造加固。

        根據2020年7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里面明確指出:到“十四五”期末,也就是2025年前,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的改造任務。

        改造任務主要包括:老舊小區內部設施的改造(如公共設施、下水管道、消防器械、頂樓防水、電線重排等)、外部設施的改造(如安裝電梯、粉刷外墻、拆除違法建筑等)、環境的改善(如增值綠化、增加活動器械、開設便民超市等)。

        (老舊小區正在加固、修補)

        雖然這項工程普遍針對多層建筑,不過,隨著國家政策的完善,相信以后的高層建筑也會納入改造方案。

        四、為什么不處理?我了解到,拆遷都遵循這條規律: 把容積率低的(平房、六層及以下多層、棚改區等)住宅拆了,蓋成容積率更高的高層。

        地還是那塊地,容積率高就意味著有更多的建筑面積,能住進更多人,有利可圖才是開發商拆遷的動力。舊城改造多是這樣,把平房(容積率1)拆了蓋成高層(容積率3.5),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開發商賺了,政府賺了,居民也賺了。

        (容積率只能達到3.5的高層建筑)

        我們熟知的100米33層建筑,它的容積率即為3.5左右,這塊地已經用到極致了,開發商已經蓋不上去樓層了,開發商不是做慈善的,哪個開放商敢拆遷?

        有不怕虧損的開發商,還有怕虧損的住戶,容積率提不高,市場價持續增長,同為33樓的新舊房子,除了開發商的賠償外,原來的住戶肯定是要倒貼錢,才能住進新房的。

        我咨詢過房產界的朋友,他做過多宗土地開發的測算,即使納入了房價增幅,大多數開發商也只能承受2-3層小區的拆遷,那些超過30年房齡超過5層的小區,就拆不起了。

        所以說,拆不起,拆不動,不敢拆,除非建筑技術發生革命性變化,否則,修修補補又三年恐怕才會是未來的常態。

        五、未來發展趨勢?不是危樓永不拆,將是未來發展趨勢,除了修修補補外,我實在想不到這些老房子還有什么好的處理辦法。除非國家出臺政策,地方政府出面,才可能讓這些老房子有妥善的處理辦法。

        (政府畫圈拆除的危樓建筑)

        六、寫在最后總體而言,高層住宅的房齡到了,大部分都維持修補現狀,少部分拆遷,居民倒貼錢。

        所以為了居住體驗良好,建議買房者在關注地段、升值空間、學校、醫院等因素外,建筑質量也很關鍵,畢竟一輩子的事情,后期扯皮很讓人頭疼。

        也希望我們國家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小,人人邁入小康社會,人人擁有多套房,就不會出現抗拒拆遷、抗拒重建等類似的悲劇了。

        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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