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出入境部門職責 出入境的職責
導讀:旅行社出入境部門職責 出入境的職責 1. 出入境的職責 2. 出入境崗位職責 3. 出入境的職責有哪些 4. 出入境的職責和義務 5. 出入境職責及工作范圍 6. 出入境職責職能 7. 出入境管理職責 8. 出入境職責任務 9. 出入境部門職責 10. 出入境職責ppt
1. 出入境的職責
依據本國(或地區)的法律、行政法規行使進出口監督管理職權的國家行政機關。
各國政治、經濟情況不盡相同,海關職責也有差異,即使同一國家,各個歷史時期海關職責也有變化。但以下幾項職責是絕大多數國家海關基本相同的:①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②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征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征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③查緝走私。各國海關部對逃避監管、商業瞞騙偷逃關稅行為進行查緝,尤其對走私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特別是毒品,每一個國家海關部加大查緝力度。其他是部分或個別國家海關具有的特殊職能:如編制對外商品貿易統計、保稅管理、沿海巡邏警戒、管理航行一級保護版權和專利權等。21世紀初,有些國家除對傳統的有形貿易(實物)監管外,還對無形貿易(服務貿易)進行監管。許多國家政府指令本國海關履行國際出口管制制度,即對高科技產品、導彈技術產品、核相關雙重用途產品、生化武器、常規武器、環境污染物質和有毒廢料、瀕危物種、文物等進行管理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中國海關職能有4項:監管、征稅、查私和編制海關統計。
2. 出入境崗位職責
機場邊檢屬于公安部直屬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國家政府部門。主要任務是對出入境的人員、行李物品、交通運輸工具及貨物進行政治檢查,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有權阻止出入境人員及交通工具出境入境,而且可以不說明理由。
3. 出入境的職責有哪些
根據《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關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權力: 1.檢查權 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在海關監管區檢查進出境運輸工具;在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檢查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場所,檢查走私嫌疑人的身體,檢查與進出口活動有關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貨物。 2.查閱權 查閱進出境人員的證件,查閱與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有關的合同、發票、帳冊、單據、記錄、文件、業務函電、錄音錄像制品和其他的有關資料。 3.查問權 查問違反《海關法》或相關法律法規的嫌疑人。 4.查驗權 查驗進出境貨物、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 5.復制權 復制與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有關的合同、發票、帳冊、意氣、記錄、文件、業務函電、錄音錄像制品和其他的有關資料。 6.詢問權 詢問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與進出口活動有關的情況和問題。 7.查詢權 查詢被稽查人在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 8.封存權 發現被稽查人有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帳簿的,可以暫時封存其帳簿、憑證等資料;發現被稽查人進出口貨物有違反《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嫌疑的,可封存有關進出口貨物。 9.扣留權 扣留違反《海關法》的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及與之有關的合同、發票、帳冊、單據、記錄、文件、業務函電、錄音錄像制品和其它資料。扣留走私罪嫌疑人,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10.扣留移送權 海關對查獲的走私罪案件,扣留當? ??人移送緝私警察偵辦。 11.連續追緝權 對違抗海關監管逃逸的進出境運輸工具或個人連續追至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以外,將其帶回處理。 12.處罰權 對尚未構成走私罪的違法當事人處以行政處罰。 13.佩帶和使用武器權 海關為履行職責,可以依法佩帶武器,海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可使用武器。 14.強制執行權 是在有關當事人不依法履行義務的前提下,為實現海關的有效行政管理,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的強制手段,迫使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海關的強制執行權包括強制扣稅、強制履行海關處罰決定等。
4. 出入境的職責和義務
過海關通常的意思是指出入境的旅客需要填寫通過海關的表格。各國政治、經濟情況不盡相同,海關職責也有差異,即使同一國家,各個歷史時期海關職責也有變化。
大多數國家海關的基本職責:
1、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2、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征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征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
3、查緝走私。各國海關部對逃避監管、商業瞞騙偷逃關稅行為進行查緝,尤其對走私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特別是毒品,每一個國家海關都加大查緝力度。
其他部分或個別國家海關具有的特殊職能:如編制對外商品貿易統計、保稅管理、沿海巡邏警戒、管理航行一級保護版權和專利權等。
5. 出入境職責及工作范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或協助處理本地區的重大涉外事務,歸口管理僑務和港澳事務工作。 (二)承擔組織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責任;接待前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外國記者;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報批事宜;負責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業務。 (三)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對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 (四)負責全市公職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的審核和報批;負責辦理因公臨時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工作;承擔對因公出國人員的出國前教育及對因公護照的收繳和管理的責任;協調處理我市出國人員在境外發生的重大涉外事件。 (五)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的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做好引進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 (六)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經濟、科技合作和華文教育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承擔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及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負責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八)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我市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 (九)承辦全市因公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港澳記者來我市采訪的申請? ?管理;加強與港澳地區的聯系,促進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市駐國外經貿聯絡處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6. 出入境職責職能
要去出公安局入境管理局去查。
因私申請需查詢出入境記錄的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或居民身份證,提交《查詢出入境記錄申請表》,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查詢本人近5年內的出入境記錄。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申請辦理查詢業務,需交驗申請人的出入境證件或者戶口簿原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及能夠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公安機關查詢出入境記錄工作規定: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公安機關查詢出入境記錄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安機關利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查詢出入境記錄工作。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出入境記錄,是指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取的從全國對外開放口岸出境、入境人員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出入時間、出入口岸、所乘交通工具等。
7. 出入境管理職責
負責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國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處理外國人違章違法活動,負責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對外警務合作事宜;負責發展與外國警方聯系與交往;配合有關偵察部門對涉外案件開展工作。
8. 出入境職責任務
中國是不在一起。
比如在中國:入境首先遇到的是邊防,然后才是海關;出境正好相反,如果有需要申報的東西必須先報關,然后再辦理行李托運,最后過邊防出境。中國海關和邊防是兩個不同的國家機構,代表著不同的責任和權利。
但是,在國外有的就是把邊防和海關合成一個部門負責所有進出境和海關的檢查,權利非常大。如北美和歐洲的一些國家。
9. 出入境部門職責
使領館是指大使館、領事館的統稱。在領土較大的國家里,大使館設在國家政治首都,領事館設在國家各大重要城市。在領土較小的國家里,只將大使館設在國家政治首都,不設領事館。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 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并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職責是代表派遣國,全面促進兩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系。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是一國政府派駐對方國家某個城市并在一定區域執行領事職務的政府代表機關,其職責是領事工作,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使領館則是大使館、領事館的統稱。
10. 出入境職責ppt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中國護照只頒發給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且申請人必須親自到場申請。根據2007年1月1日起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有關規定,普通護照有效期調整為十年(持照人年滿十六周歲)和五年(持照人未滿十六周歲)。凡在國外的中國普通護照持有人,如護照有效期不足1年或空白簽證頁不足4頁的,即可申請換發護照,不再辦理護照延期和加頁。
為進一步提高辦照效率和服務質量,節約申請人辦理時間,中國駐阿聯酋大使館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實行護照、旅行證申請在線預約業務。除特? ??情況外(臨時出國人員遺失護照申請補發旅行證,新生兒申請頒發護照,老年人、行動不便人士申請換發護照,急需奔喪、探望病重家屬等特殊情況可直接來館辦理),未預約者將不予受理。
請申請人來館前務必首先登錄“海外申請護照在線預約”系統http://ppt.mfa.gov.cn/appo/按照網頁提示逐步填寫相關個人信息,上傳、檢驗照片,選擇預約日期和時段,預約成功后,請依照網頁提示打印出所需文件,在約定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含紙質護照照片)由本人來館遞交申請并錄取指紋和簽名。具體請詳見護照在線預約系統功能介紹(網址:http://ae.chineseembassy.org/chn/lsyw/t1386763.htm)。
一、頒發護照(新生兒)
提交材料:
1、登錄護照在線預約系統,依照網頁提示打印的一份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請在領事官員受理時當面簽署,此前簽署無效);
2、按照“護照/旅行證照片要求”準備照片;
3、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明應含孩子本人及父母雙方的身份信息);
4、孩子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護照/旅行證原件及帶有本人照片那一頁的復印件;
5、孩子出生時父母雙方所持的外國居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或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根據不同情況,孩子父母可能會被要求出具孩子不具有外國國籍的書面聲明或孩子退出外國國籍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根據規定,新生兒申請頒發護照應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并出具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陪同來館的法定監護人護照;
(2)陪同來館的法定監護人現場簽署同意為未成年申請人辦理護照等旅行證件的書面聲明。
(3)任何一位法定監護人不能陪同來館的,可將監護權委托給他人,被委托人憑經公證的委托書到場同意未成年人申辦護照。
二、換發護照
提交材料:
1、登錄護照在線預約系統,依照網頁提示打印的一份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請在領事官員受理時當面簽署,此前簽署無效);
2、按照“護照/旅行證照片要求”準備照片;
3、申請人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4、國籍狀況聲明書(于使館領事大廳前臺領取并據實填寫)。
5、根據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辦理護照等旅行證件,應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除正常申請材料外,另請出具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未成年申請人出生證明;
(2)陪同來館的法定監護人護照;
(3)陪同來館的法定監護人現場簽署同意為未成年申請人辦理護照等旅行證件的書面聲明。
(4)任何一位法定監護人不能陪同來館的,可將監護權委托給他人,被委托人憑經公證的委托書到場同意未成年人申辦護照。
三、補發護照
(一)提交材料
1、登錄護照在線預約系統,依照網頁提示打印的一份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請在領事官員受理時當面簽署,提前簽署無效);
2、按照“護照/旅行證照片要求”準備照片;
3、原護照復印件(如有)
4、個人有關護照遺失、被盜、損毀情況說明,內容包括 “本人已被告知并確認,即使丟失的護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銷補證申請,并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 ??”。護照損毀的,需交回損毀護照。
5、國籍狀況聲明書(于使館領事大廳前臺領取并據實填寫)。
6、根據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辦理護照等旅行證件,應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除正常申請材料外,另請出具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未成年申請人出生證明;
(2)陪同來館的法定監護人護照;
(3)陪同來館的法定監護人現場簽署同意為未成年申請人辦理護照等旅行證件的書面聲明。
(4)任何一位法定監護人不能陪同來館的,可將監護權委托給他人,被委托人憑經公證的委托書到場同意未成年人申辦護照。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一旦遞交補發護照申請,原護照即被宣布作廢。持被宣布作廢護照入境,可能會被拒絕出入境或被處以罰款等處罰。
2、申請人來我館辦理護照補發無需提交阿聯酋當地移民局出具的“護照遺失報告”,但阿聯酋移民部門可能在持新護照人員辦理相關手續時要求其提交“護照遺失報告”,建議及時辦理。
四、護照加注(姓名加注)
(一)適用情形
因與外國人結婚等原因而變更姓名的中國公民,可申請辦理護照姓名加注;
(二)提交材料
1、登錄護照在線預約系統,依照網頁提示打印的一份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請在領事官員受理時當面簽署,此前簽署無效)。
2、按照“護照/旅行證照片要求”準備照片;
3、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頁、最后一次離開中國的出境驗訖章及入境外國的入境驗訖章頁等);
4、與加注內容有關的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居留證明等。
(三)注意事項
1、使館不辦理婚姻狀況加注,不辦理更改出生日期和出生地點加注;
2、申請人需本人親自申辦。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辦理護照加注應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到場并出具同意辦理的書面意見。除正常申請材料外,來館時請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父母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以便判斷親屬關系。同時,父母須出具雙方同意為兒童辦理護照加注的書面聲明。
3、遇需與國內公安機關核實的,需等待答復后辦理
五、辦理周期
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可正常受理的常規護照申請(如原護照系我館簽發或原護照非我館簽發但仍在有效期內),自申請之日起,于15個工作日內完成護照簽發。護照損毀、遺失等申請補發的情況須向原發照機關核實情況,經原發照機關確認后方可辦理,具體時間由我館向申請人說明。
通過“海外護照在線預約系統”提交的申請,可憑預約號、檔案號或取證單號在預約首頁“辦理進度查詢”中獲取相應的證件辦理狀態。當系統中狀態顯示為“您的新護照已到達我館,可以領取”時,即可攜取證單前來我館取件。
六、收費標準
護照換發、補發費用64迪拉姆,加注費用12迪拉姆。取證時,請到使館領事部窗口付費取證(只接受VISA / MASTER卡及微信支付)。
七、關于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換發、補發,申辦香港、澳門特區護照及應急證件、“回國證明”等具體事項,請詳詢我館。
注:以上僅為一般性介紹,有辦證需求的申請人請提前撥打我館領事證件業務咨詢電話或徑向我館領事窗口咨詢并按要求 提供有關材料。
我館領事部對外受理時間:星期日至星期四
申請時間:上午9點至中午12點
取證時間:上午9點至中午12點
中國公民領事證件業務咨詢電話:02-4434276
中國公民領事證件業務咨詢郵箱:chinaemb.a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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